本报记者 张锦 郝成 北京报道
“口罩厂都把我们起诉了,现在有十几家。各方的债权人都要协调,当然你们是优先考虑的。”在微信中,郝龙告诉债主。郝龙是熔喷布供货方中合动能(海南)石化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合动能海南石化”)的实际控制人。
在疫情期间,该公司对外标榜为“央企控股公司”,“日产200万吨熔喷布”,而在5月,我国规模最大的中国石化熔喷布生产线也不过日产37万吨。
熔喷布是防护口罩的核心原材料,用于口罩中间的过滤层。自2020年3月起,随着口罩需求量剧增,熔喷布也出现“一布难求”的情况,从新冠肺炎疫情前的2万元每吨翻了几十倍,有口罩生产商称,“一天一个价”,价格最高时曾达70多万元1吨。
天眼查显示,中合动能海南石化的开庭公告信息中涉及多个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据居间公司深圳市富麟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富麟隆”)提供给客户的一张合同汇总表,仅统计在内的10家公司合计支付给中合动能海南石化近1亿元货款,但买方没有按时收到货,也没有得到退款。
截至记者发稿,10家公司中的“最大受害者”东莞市添翔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添翔”)尚未收到来自熔喷布供货方、居间公司、牵线中间人共计3500万元的退款。东莞警方曾以“诈骗案”对此刑事立案,但郝龙现已被取保候审。添翔多次催款,对方以各种理由拖延至今。
据天眼查信息,中合动能海南石化的疑似实际控制人为控股44.88%的原国家电力公司。多家受害公司告诉记者,因供货方“国企”的身份没有怀疑过合同的履行能力。
离奇之处在于,受害方称,这家所谓国企,在收到货款后,才开始购置生产熔喷布的机器。
疯狂的熔喷布市场:钱在空中飞
天眼查数据显示,截至4月24日,全国经营范围含“熔喷”的企业有4477家,2020年以来新增2638家。而在今年上半年,全国有超过4.9万个经营口罩、防护服等医疗器材的公司新注册成立。记者查阅工商资料发现,添翔、深圳富麟隆、中合动能海南石化均在2月~4月增添了“熔喷布”“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等经营项目。
2020年2月初,添翔响应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号召,开始转产一次性医用口罩。添翔法务陈岚(化名)介绍,刚开始生产时,口罩都交由政府收储。
陈岚说,公司在人员团队搭建上“不成问题”,但是供应链要重新组建,主要的难点在于原材料采购市场上比较稀缺。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期,在3月中旬以后才进入“顺畅阶段”。而他们随即面对的是3月底、4月初“熔喷布最紧张的时候”,“能买到一点才能开工,买不到就停产,那是市场最火的时候。”她说。
供不应求又导致熔喷布价格出现“井喷”,交易规则被打破,买方十分被动。陈岚告诉记者,常规的流程肯定要先付定金,再付尾款,分阶段支付,但当时的市场决定了全款订购的模式。
“熔喷布没有我们定价的份。”陈岚说,中间人拿给我们的合同报价是多少,“你要就要,不要拉倒”,也不排除有人用优惠的价格来骗这种可能,因为当时市场的价格确实变化很快,“一天一个价”。
添翔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添翔以每吨25万元向中合动能海南石化订购熔喷布的4月1日前后,“市场价也不是很高”,但在合同履行期间,价格“一直在飙升,飙到70多万元一吨”。这一价格曾得到另一口罩生产商的证实。4月底,李林(化名)对本报记者表示:“每吨熔喷布的价格已经从最初的2万元涨到现在最高70多万元,依旧供不应求。”
陈岚介绍,当时市场上属于“正规军”的中石化、中石油的熔喷布,根本买不到,全是炒货的,谁有货,马上就要锁,马上给钱,没有时间去现场看货,如果给不到货就会退款。
“来来回回很多款其实都是这样子,款在空中飞的频率是很高的。”陈岚说。
虽然拿货需要经过中间商层层倒卖,但初入口罩行业的添翔对市场适应得很快,“基本上没有太大问题”,直到碰上了不遵守交易规则的“国企”中合动能海南石化。
添翔直接对接的是中间人张志军。据陈岚称,张志军是东莞本地人,个体户,距离添翔的其中一个园区开车只有“几分钟路程”,在3月底以来的数次熔喷布交易中,有一半成功交货,其余的也收到了退款,“他提供的熔喷布质量还挺好的”。
4月1日,经张志军的又一次牵线,添翔与居间公司深圳富麟隆签订《货物贸易居间合同》,以及《货物贸易居间补充协议》,后者承诺为添翔提供中合动能海南石化的熔喷布100吨,过滤效率至少为95%,每吨25万元,付款后7个工作日内发货,并于25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货。上述居间合同签订后,添翔与中合动能海南石化签订了《购销合同》,以上合同均为电子版。
4月1日当天,添翔向中合动能海南石化一次性转账2500万元,并共计转账1000万元居间费,其中包括按照深圳富麟隆要求将800万元居间费用分别打款至四个指定的私人银行账户,并预先支付张志军第一笔200万元居间服务费,另300万元待付。
此后的7天内,添翔没有收到货物,随后报案并向中合动能海南石化出具退款声明。5月9日,合同约定的“25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货”的期限已过,东莞市公安局万江分局新和派出所登记受理添翔的报案申请。
5月23日,东莞市公安局出具立案告知书,认为“添翔服饰有限公司被诈骗案”符合立案条件,现已立案侦查。6月,江西旭辰鸿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旭辰”)与添翔并案。
天翔负责人告诉记者,很多中介拿着“中合动能”的合同到处飞。在被骗一个月后,有朋友告知他自己有100吨熔喷布,用不完给他50吨,天翔负责人一看也是“中合动能”的合同。
可能不构成诈骗罪
据代理添翔刑事诉讼案的律师洛可成(化名)回忆,5月底,郝龙被刑事拘留,7月初被当地检察院批捕,但案件仍停留在公安侦查阶段,未进入到移送检察院环节。9月初,郝龙因“可能不构成诈骗罪”被取保候审。
洛可成告诉记者,据办案警官及检察院内部人士透露,公安在后续的侦查中发现,中合动能海南石化将大部分货款用于购买生产熔喷布的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洛可成向记者透露,检察院内部有两派意见,一派意见认为该行为不构成诈骗,“毕竟是把钱用于生产,然后看看机器到了能够生产出熔喷布,然后供给买家”,另一派意见认为该行为构成诈骗,因为中合动能海南石化当时确实没有供货能力,也预测不到机器能够生产多少熔喷布,但是到处收受货款。最终检察院站在保护民营企业的角度,建议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洛可成分析称,如果取保候审一年到期之后,没有新的证据,撤案的可能性很大,无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如果发起民事诉讼,“肯定100%赢的,只是说能不能执行到位”。
洛可成倾向于中合动能海南石化的行为构成诈骗。他认为,该公司在没有熔喷布交付能力的情况下仍然和全国各地的多家公司签订合同,收受高额货款,即使主观上不是直接的故意,也是一种间接故意和放任,导致了现在的结果。
也有“受害”公司为减少损失,诉诸民事诉讼。据裁判文书网,中合动能两家公司与新乡市华西卫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卫材”)的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9月29日,河南当地法院判决中合动能海南石化返还华西卫材熔喷布款125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中合动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合动能科技”)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华西卫材法务告诉记者,在法院查封中合动能的账户时已无余额,现寄希望于法院强制执行。
中合动能海南石化是中合动能科技的全资子公司,后者的法定代表人为郝龙。而中合动能海南石化的原法定代表人刘元武,被郝龙的一名生意伙伴称为“傀儡法人”。
陈岚称,郝龙被取保候审后,她曾多次联系郝龙催款,对方以各种理由拖延。在微信聊天记录中,郝龙对陈岚说,“口罩厂都把我们起诉了,现在有十几家”,“法院都盯着我们,不能把资产集中到一家”,“各方的债权人都要协调,当然你们是优先考虑的”。
互不相识的中间人
陈岚告诉记者,在郝龙被捕前,公司从头到尾都只是和张志军一人对接,而张志军和深圳富麟隆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振光互相不认识,6月19日到添翔一同签署退款承诺书时才第一次见面,“也没说话”。黄振光在与添翔的对话中也曾表示:“我所有的事都是通过中间人传递过来的。这么大的生意,签的时候连你们老板是谁我都不认识。”
记者多次致电张志军,截至发稿未接通。记者拨通黄振光的电话,接电话的人却是一位年轻女性,自称“公司文员”,拒绝提供其“老板”的联系方式,虽答应记者转达采访邀请,但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5月22日,深圳富麟隆曾在针对添翔律师函的复函中承诺,在10日内向添翔退还800万元居间费,黄振光也于6月19日前往添翔签下一张未写明还款期限的退款承诺书。张志军于同日签署的承诺书中提及,于6月28日还清200万元。二人都写下“自愿承担逾期每天1%的违约金”。但截至发稿,添翔并未收到任何退款。2020年8月,添翔对深圳富麟隆、黄振光、张志军提起居间合同纠纷民事诉讼。
添翔法律顾问告诉记者,本案现处于暂停阶段。10月30日,黄振光向受理此案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提出因居间合同中未约定合同履行地,应由被告所在的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管辖。申请书中还提及,“《承诺函》是我在被胁迫的状况下签订的”,“《承诺书》中每日1%(每年365%)的极高违约金也不是一个理性的普通人会承诺的”。
“我是做居间生意的,不清楚客户的来历,也想不到会发生这种事。这间公司(中合动能)以前是做石油的,我都有了解过,当时在网上查了一下对方企业。”在6月19日的对话录音中,黄振光对天翔负责人说,“我是后来才知道这件事的。我给你讲件事情,我不知道你信不信,4月中旬很多人给我打钱,全国各地的人坐飞机来找我。”
“我们也是受害人,你们是最大受害人,我们是次要受害人。”黄振光告诉天翔负责人。
记者查阅工商资料,发现黄振光和中合动能的关系并不像他所说的“不清楚客户来历”。
天眼查显示,2020年4月~10月,黄振光频繁参与中合动能相关公司的高层人员变动。
2020年4月14日,黄振光投资了中合动能(广东)新材料有限公司,持股99%。4月~5月,黄振光先后任职中合动能(广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监事、中合动能(广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及中合动能(海南)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而在不满两个月后的6月30日,黄振光从中合动能(广东)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经理、执行董事中退出。10月21日,黄振光从中合动能(海南)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董事中退出。
目前,黄振光仍为中合动能(广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大股东,持股99%,并担任中合动能(广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而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万和广,于2020年11月27日取代刘元武,成为中合动能海南石化,即直接涉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陈岚回忆,添翔在郝龙被捕后才在查阅公司信息时发现黄振光是中合动能几家公司的董事,也曾向黄振光本人提起此事,但他“没有正面回答”。
“央企控股公司”:“日产熔喷布200吨”
记者在今日头条中的搜索框中刚键入“中合动能”四个字,即会跳出“中合动能和中石化什么关系”的词条。5月25日,有用户在福步外贸论坛上发帖,题为“出中合动能99熔喷布,和中石化一个等级”。
5月9日,中国石化在疫情期间紧急部署的16条熔喷布生产线全面建成,日产能达到37吨,仅用76天时间建成全球产能最大的熔喷布生产基地。
而据中合动能海南石化的微信公众号文章,该集团的熔喷布日产量则高达“200吨”。
“中合动能(海南)石化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是由央企国家电力公司控股的中合动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投资组建。分别在海南海口、广东东莞、广东惠州、河南长垣、浙江绍兴、安徽亳州、江西南昌等7个市设立生产线,日产200吨医用熔喷布、无纺布,日产200吨熔喷改性料。”文章写道。
记者发现,在网上流通的宣传文案中,中合动能的熔喷布生产基地和口罩产品均为概念图,且过滤效果高达99.8%的熔喷布检测报告由中合动能海南石化本公司的品管部出品。
在广东省物流行业协会网站的会员专区,中合动能海南石化的母公司中合动能科技简介如下:中合动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是由天津国开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直属国家开发银行)、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直属国家电力总公司),两大央企组建的全新能源开发公司。
那么中合动能科技是否有国资背景?
据了解,“国开新能源”是国家开发银行旗下专门从事新能源领域投资建设的平台,而中合动能科技股东之一的天津国开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一字之差的“国开创新能源”,其股东为一家房地产公司。
另据公开信息显示,1997年,原国家电力公司成立。2002年,在国务院电力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原国家电力公司被拆分重组成11家公司,其中包括国家电网公司。原国家电力公司党组书记兼总经理高严于2003年因严重违法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依据国资委、财政部出台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有企业的具体范围,可以理解为国有资本投资,且已对企业形成了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总称。其中包括由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持股100%的国有全资企业对外出资,拥有股权比例超过50%的各级子企业。
天眼查显示,原国家电力公司拥有中合动能科技44.88%的股权。而中合动能科技母公司之一的中能源电力燃料公司,在天眼查的风险等级中被归为“高风险”,有49条失信被执行人记录,62次被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
5月22日,中合动能海南石化的微信公众号发布一则“中合动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严正声明”。声明称,网络上出现很多假以中合动能海南石化或总公司下属的其他公司的名义,或冒充公司销售部工作人员,以所谓的申请采购、网签合同等形式,收取客户费用的招摇撞骗行为。
声明还表示,中合动能海南石化是公司的总部结算中心,全国各地的生产基地是生产部门,不对外接业务。
江西旭辰业务经理徐忠兴回忆,5月6日下午,根据深圳富麟隆提供的地址,他前往中合动能位于东莞市黄江镇的生产基地,在那里看到新租的一栋厂房,大概有四五千平方米,原来是用作生产纸箱和箱包的。他被告知对方正在撤出原有的设备,到5月中旬做熔喷布的机器才能进厂,还要改装和粉刷。
即使徐忠兴没有亲眼看到生产熔喷布的设备,可他仍然相信了对方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外面那个墙贴着‘中合动能’,看起来很风光的。”徐忠兴说,“当时气氛是很好的,大家以为中合动能是国家企业,国企不会骗人的嘛。”5月7日,他向中合动能海南石化转账700万元,5月9日,支付黄振光本人140万元居间费。
5月13日前后,没等到货的徐忠兴再次前往该基地,却被拦在门外。“按道理装设备,白天晚上要加班加点,他们晚上休息,五个保安守在外面,不允许外人进。”他说。
6月,徐忠兴还曾按照合同上的地址前往中合动能海南石化位于海口市梨水镇的办公地点,发现是“空地址”,不存在这个位置。
6月6日,中合动能海南石化在《海南日报》刊登一则法人声明:鉴于本公司印章(含公章、财务章、合同章与法人私章)自2019年12月被盗用致失,至今下落不明。为此,本司法定代表人刘元武特别声明:凡自2019年12月15日起至现在未经法人授权同意签订的一切文件本人不予认可。任何单位和个人自登报之日再利用上述四章签署的任何文件均属非法行为。
徐忠兴在刑事控告状中写道:“基于前述两份声明,我们有理由怀疑存在以下两种可能:1.居间方存在冒用名义的行为,骗取控告人签订合同;2.两被控告人合谋,在明知自己没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意图通过声明的方式,否认签订的合同。”
记者多次致电郝龙,截至发稿未接通,他在短信中数次以“开项目对接会”为由回绝记者,即使在周末晚上9点,而后来他又表示“我们公司不接受各类采访”。
11月13日,郝龙在微信中告诉陈岚:“因为我们有十八家下属公司,业务恢复后每个月都会有近亿元的销售额,还你们的账不会很困难,告诉你们老板,我也是修行佛法之人,从不会坑人害人,一定会在一年内把你们的钱还完。”
(编辑:孟庆伟 校对:颜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