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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追踪盘点:民事借贷纠纷案件管辖,民事诉讼管辖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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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诉讼管辖相关指引摘录整理自陈杭平老师所著《民事诉讼管辖精义:原理与实务》一书。本书通过案例引入民事管辖中的疑难复杂问题,展开理论与实务分析。成书独特的价值在于不仅涵盖专门管辖、地域管辖、级别管辖、专属管辖、互联网法院管辖等管辖规则的理解适用,而且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信息网络侵权纠纷、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公司纠纷、主从合同纠纷等重要的实体法律关系纠纷,展开精到、扼要的分析,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价值与实务参考价值。与此同时,本书讨论的内容涵盖重要民事领域的管辖重点难点,对裁判文书的事实进行裁剪概述,从中提炼出争议焦点,围绕争议焦点展开分析,既立足立法、司法解释进行规范分析,又基于法理进行批判与建构。下述单独将陈杭平老师悉心梳理的诉讼管辖相关指引予以分享,旨为助力读者诸君厘清管辖的层级,便于大家在学习民事诉讼和诉讼实务中的查阅之需。



陈杭平,浙江省杭州人,清华大学法学学士(2003)、诉讼法学硕士(2005),北京大学诉讼法学博士(2009),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13-2014) 、加州大学尔湾分校法学院访问学者(2015)。曾任教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2009-2015)。现为清华大学法学院长聘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党委副书记,纠纷解决研究中心主任。主要从事民事诉讼法、强制执行法、司法制度和法社会学研究。

出版专著《统一的正义——美国联邦上诉审及其启示》,合著《中国民事诉讼法重点讲义》《新范式下的民事诉讼标的理论》等。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外法学》等期刊上发表论文数十篇。先后承担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等课题多项。兼任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志愿专家、山东省淄博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广州司法智库专家委员、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国有资产法治研究会专家顾问委员会副主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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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定管辖

1. 专门法院管辖规定

1.1 专门法院

1.2 海事法院管辖

1.3 军事法院管辖


1.4 知识产权法院管辖

1.5 金融法院管辖

1.6 互联网法院管辖

1.7 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2. 级别管辖规定

3. 地域管辖规定

3.1 一般地域管辖

3.2 特殊地域管辖

3.2.1 合同纠纷、准合同纠纷

3.2.1.1 一般规定

3.2.1.2 债权人代位权、撤销权纠纷

3.2.1.3 担保合同纠纷

3.2.1.4 劳动合同纠纷

3.2.1.5 技术合同纠纷

3.2.1.6 期货交易纠纷

3.2.2 侵权纠纷

3.2.2.1 一般规定

3.2.2.2 信息网络侵权纠纷

3.2.2.3 侵犯知识产权纠纷

3.2.2.3.1 侵犯专利权

3.2.2.3.2 侵犯著作权

3.2.2.3.3 侵犯商标权

3.2.3 公司有关纠纷

3.3 专属管辖

3.3.1 实体纠纷

3.3.2 程序之诉

3.3.2.1 再审之诉

3.3.2.2 第三人撤销之诉

3.3.2.3 执行异议之诉

3.3.2.4 保全损害责任之诉

3.4 协议管辖、应诉管辖


3.5 企业破产纠纷集中管辖

3.6 执行管辖


3.7 公益诉讼、代表人诉讼管辖


3.8 仲裁有关纠纷管辖

二、管辖的选择与调整

1. 选择管辖、合并管辖

2. 管辖权异议


3. 移送管辖

4. 管辖恒定原则

5. 指定管辖


6. 管辖权转移

转自:诉讼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