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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追踪解答:借贷纠纷案件办理期限,债权催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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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诉讼时效,指债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损害债权人利益或损害债务人利益的法律纠纷的人民法院支持和受理的期限。也就是说,只有在诉讼时效内,相关债务才受法律保护,超过诉讼时效,则难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利。由此可见诉讼时效的重要性。那么,债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我国法律对此有何规定?今天,陈律师聊一下“债权的诉讼时效“问题。

债权的诉讼时效通常是多久?

按照法律规定,民事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从权利人应当主张其权利时起计算,也就是从债务到期之日起计算。除非法律另有特殊规定。另外,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先分析“民事诉讼时效3年“的情形。

例如,张三借给李四2万块钱,李四打了一张借条,约定2016年1月1日还款。如果李四一直不还款,那么诉讼时效就从应该还款的2016年1月1日起计算,一直到2019年1月1日,在这期间张三如果提起诉讼,要求李四还款,其诉求受到法律保护。如果张三出于各种原因,一直没有催李四还款,一旦时间过了2019年1月1日,即便张三再向法院起诉要求李四还款,法院可以受理,但如果李四以超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那么法院就只能驳回张三的诉请。

那么,如果在诉讼时效到期之前,张三实施了向李四催债的行为,但李四就是不还钱,时间过了2019年1月1日这个原诉讼时效截止日,张三再向法院提起诉讼,李四还能以超过诉讼实效为由进行抗辩吗?答案是不能。这就涉及到下一个问题——诉讼时效中断。

《民法典》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重新计算。”还是以上述张三、李四民间借贷案为例分析。正如前文所言,李四超过约定期限不还款,如果从约定还款期(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张三多次进行了催要欠款,那么诉讼时效就中断了,从中断开始诉讼时效期重新计算。假如,张三从2016年1月1日开始,每隔一段时间就向李四催要一次欠款,那么此次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就会不停地中断并重新计算(还是以3年为界),但是最长不能超过2016年1月1日之后的20年,也就是说如果到2036年1月1日还没要回欠款,过了这个时间基本通过司法途径就很难追回欠款了。

由此可见,不断催讨欠款这个行为,实际上能够促成诉讼时效中断,使得债权人利益受法律保护的时间能延长到“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20年“。所以,朋友们,遇到借钱不还的情形,该催讨就得催讨,这关系到大家的切身利益啊!

作者简介:北京陈律师,法学硕士,高级合伙人律师,历任特种部队指挥员,检察官,侦查员,纪检干部,企业高管,阅历丰富,学养深厚,擅长疑难重大案件,多种法律关系交叉繁杂案件处理,重信守诺,值得托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