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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秘闻发布:沈阳民间小额借贷纠纷案例,大学生欠款两万算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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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彤收到的催款短信

晓彤同曹某的对话

晓彤手机上的还款记录。

大二女生本想利用课余时间“刷单”挣点零花钱,却不想自己学生身份被人利用贷款接近2万元。贷款还不上,屡遭不明电话催款,当初承诺给其还款的“学长”还了一半之后也“消失”了。情急之下,她报警寻求帮助,却因不构成刑事案件而无法立案。律师建议,先还款再解决与“学长”的经济纠纷。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暗访分期贷款机构20天,为您揭开校园贷款的另一面。

晓彤(化名)是沈阳师范大学的大二女生,最近被一些催款的电话和短信弄得心力交瘁,也没有心思上课。

10月18日中午,在家属的陪同下,她来到沈阳市公安局沈北分局道义派出所报警。

“我是被骗贷款的,当初一个学姐找到我,说给我找点兼职,没想到现在我欠了一屁股债。”

糊里糊涂签下借款协议

晓彤说,今年1月份的一天,她还是上大一的时候,一名学姐找到她,说给她介绍“刷单”的兼职,不费劲特别简单。

没过几天,这名学姐就将自己当时的男朋友曹某介绍给了晓彤。曹某是一名做校园贷款的代理,也是同校的大学生。“他当时说挣钱特别容易,只要给他身份证、学生证,每完成一单就能拿到100块钱,不用我做任何事。”

没过几天,曹某和其他人就拿着两份协议来找晓彤让她签合同,一份是分期借款协议,另一份叫“嗨钱”哼元金融借款协议,两份协议都是用来购买苹果手机。在众人劝说“不会有任何事”和曹某保证帮其还款的情况下,晓彤在两份合同上签了自己的名字。

后来,晓彤成功地在两个校园贷平台办理分期借款购买手机,也收到曹某给她的200元“刷单费”,但是,分期贷款购买的手机并没有到她的手里,事实上她也不知道,利用她的身份买的手机到底去了哪里。

贷款还不上了“学长”消失

接下来,晓彤就开始了还款“生涯”。

晓彤说,这两笔借款分别是560元×12期和788元×12期的分期付款,每个月都要在平台上还1000多元,总额16000余元,加上手续费(利息)接近2万元。

一开始,曹某都会通过微信转账的形式,每个月给晓彤打款,让其自己还款。过了大约6个月,曹某打款开始不准时了,晓彤要多次催款后才会收到曹某的钱。到后来,曹某就开始找借口不给转账了。

“他说,里面的人出事了,会找其他方法来解决此事,可就是不提钱的事。”晓彤说。

就这样,晓彤收不到曹某的钱,自己的生活费也不够还款,只好拖欠贷款。

“现在有三个多月的钱没有还,有3000多元,一家分期平台的人打来电话说,不要利息了,只要本金,可是我这也还不上。”

还不上贷款的晓彤,开始频繁收到从全国各地打来的催款电话和短信。在一条催款短信中,还称晓彤已经涉嫌金融诈骗,近期将收到法院的传票,于10月20日开庭审理。

晓彤在担心害怕之余,并没有其他办法,只有一个劲地给曹某打电话,可是对方已经不再接听她的电话。

更令晓彤意想不到的是,催款电话打到了远在大连老家的父亲那里。一顿责骂之后,晓彤已经没有了主意,于是才来到派出所报警。

警方:三个原因不予立案

10月18日中午12时许,晓彤在几名家属陪同下走进道义派出所报警,希望警方帮忙找到曹某促使其还钱。

但是,警方并没有立案,并给出了理由:

首先,晓彤同借贷平台确实签订了借款协议,有晓彤本人的签字,这样的协议是合法的;

其次,晓彤称曹某涉嫌诈骗,但是晓彤也承认曹某给她钱还过款,并没有一开始就不还或者消失,并没有构成诈骗;

最后,警方建议晓彤找到曹某本人,处理两个人的经济纠纷问题,如果曹某本人不配合的话,晓彤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曹某。

综上所述,警方认为晓彤所说自己被骗一案,并未涉及刑事案件,因此不予立案。

律师:建议先还钱再起诉

针对此事,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咨询辽宁宝铎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海光。

徐海光表示,警方不予立案的理由是充分的。因为借款协议是当事人本人签字,并且当事人也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就表明当事人是知情的,这个借款协议是合法的,晓彤也应该按时还款。

曹某承诺替晓彤还款而未还,属于经济纠纷,晓彤可以通过两人协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晓彤轻信了“学长”的口头承诺,造成了自己的困境,就算如此,她还是应该先还钱,再找曹某处理两个人之间的经济纠纷。

寻找曹某:电话不接短信不回 公司称无此人

晓彤告诉记者,从曹某那里办理贷款购买手机的学生不只她一个人,她听说的就有两人“被骗”。

晓彤决定再次给曹某打电话,商议解决此事。可是,曹某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通过其他人的电话拨打也是同样的情况。

晓彤称,曹某当初工作过的地方,现在已经换成了其他公司。如今,曹某在三好街一家名为“润北投资”的公司打工。

“曹某在哪工作,这也是我通过他微信朋友圈了解到的。”

10月18日下午,记者陪同晓彤来到这家公司。公司经理刘晓超告诉记者,该公司确实是做贷款业务的公司,但是属于正规公司,给客户贷款也都是走银行渠道。

问到有没有曹某这名员工时,刘晓超一开始表示可能有,但是在记者追问确定有没有此人的时候,刘晓超表示需查询员工目录。查询过后,刘晓超称其公司并无此人。

刘晓超解释称,公司人员众多,是否是开展业务认识的人,都记得不是很清晰了。

连日来,记者多次打电话、发短信联系曹某本人,但对方电话始终无人接听,短信没有回复。

记者

调查

校园贷款公司招代理

无需身份核实

校园贷款在不少大学里存在。之前,记者走访沈城三所高校,发现张贴着不少校园贷款的广告,甚至一些高校建立了校园贷款的实体店,而校园贷款机构招聘代理的模式也非常简单。

记者曾以学生身份向一家名为“桔子分期”的公司投过简历,没过几天,便接到该公司沈阳一名负责人的电话。对方简单询问了记者所在学校、专业、年级、宿舍号,记者随口回答之后,该负责人并未核实,便约记者在一家餐厅见面,说给记者宣传材料,就可以开展业务了。

该负责人介绍,他们专门为学生办理贷款,既可以办理小额现金,也可以办理分期付款。

第二日,负责人便带领记者所说学校的一名学生一同见面,之后发放给记者一叠宣传材料,并告诉记者以后你就跟着某某干,开一个单按金额进行提成,做好了每个月两三千元没问题。

对于记者的身份,对方始终没有核实。

接下来,负责该高校贷款业务的负责人便催促记者发传单宣传,只要有意向办理业务的同学,告诉他就可以,成功签约便会给记者转账作为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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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名大学生“帮”同学贷款惹官司

今年6月,有媒体报道沈阳26名在校大学生被借贷公司告上法庭一事。这些学生因同学情谊签了一份空白合同,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身陷民间借贷纠纷。

多起案件折射出部分在校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应有的借贷常识。他们应当学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特别报道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