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明 法 院 要 闻
三明中院纪检组组长田年清
到将乐走访人大代表
12月7日,三明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田年清一行到将乐法院走访市人大代表,向代表们介绍三明法院2018年工作情况。代表们对三明两级法院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当事人权益等方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法院工作提出建议意见。
三明中院副院长杨泽民
到泰宁走访人大代表
12月10日至11日,三明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泽民到泰宁走访市人大代表,向代表们介绍了三明法院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并征求意见建议。代表们对法院的判后答疑、统一执行行动、联合惩戒工作给予高度认可,并就构建社会诚信体系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等工作提出建议。
基 层 要 闻
清流法院与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
签订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共建协议
12月6日,清流法院与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签订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共建协议,充分利用法院丰富的司法实践资源和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的教学科研成果,进一步推进法学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形成教与学、工与学的良性互动,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应用型法学人才提供优质平台和发展契机。
三元法院法治教育讲座进学校
12月10日,三元法院组织少年庭干警到三元区陈景润实验小学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通过视频转播系统为2000余名学生讲授了一堂防范性侵为主题的法治教育课,通过展示图片、播放视频、讲解案例等未成年人看得懂、听得进的方式,加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
沙县法院邀请
三明农校学生旁听庭审
12月5日,沙县法院邀请三明农校20余名学生旁听一起寻衅滋事案件庭审,通过零距离以案说法,让学生们切身体会法律的威严,进一步提高学生们的法治意识。
明溪法院调解一起63名农民工
追讨经济补偿金纠纷
因某发电公司经营不善被江苏贾汪法院查封拍卖,曹某等63名农民工被拖欠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40余万元,遂于12月4日到明溪法院咨询,接待法官了解情况后启动调解程序,并到沙溪、梓口坊等乡村进行调解,并于12月7日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积极联络沟通贾汪法院,最终该院同意由明溪法院出具协助执行函,对63名农民工的经济补偿金从拍卖款中优先支付。
尤溪法院成功拍卖一处查封
资产成交价达1000万元
12月7日,尤溪法院通过司法拍卖平台,经过45次延迟,45次竞拍,成功拍卖福建某环保有限公司占有的房屋、土地、构筑物及附属物、设备,成交价1000万元。
案例普法
建宁法院
建宁法院审结一起集资诈骗案。2015年12月以来,被告人林某某为筹集赌资,虚构经营特种钢材、铁砂等生意需要资金短期周转等理由,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并以驾驶高档轿车、提供担保等方式取得他人信任,先后向被告人杨某、余某、刘某等人借款350.74万元用于赌博,后无法归还被害人借款。林某某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责令退赔违法所得。
永安法院
永安法院审结一起开设赌场案。2016年11月至2017年2月期间,被告人熊某某伙同张某某(已获刑)建立“军统24号激情包”和“西游娱乐9.7倍信誉群”两个微信赌博群,以“北京赛车时时彩”“幸运飞艇时时彩”“重庆时时彩”的开奖结果为依据,拉拢不特定人员进入微信群参与赌博,涉案赌资流水共计656.72万元,从中牟利35.19万元。被告人熊某某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违法所得由市公安局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