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要闻
严峻专委到明溪法院
指导电子卷宗随案
同步生成工作
3月1日,省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审管办主任严峻一行到明溪法院调研指导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工作,先后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科技法庭、数字化审委会,并召开座谈会。严峻专委强调:一要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健全监督反馈体系;二要建章立制、科学谋划,强化应用推进措施;三要明确目标、补齐短板,打造智慧法院平台。(明溪法院)
三明中院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3月4日,三明中院妇委会组织该院少年与家事庭、诉讼服务中心女干警到永安市上坪乡上坪村开展“司法助力妇女维权及反家暴”宣传活动,为村民零距离提供法律咨询,发放法制宣传材料,并同村妇女代表座谈,耐心解答其关心的妇女维权问题。(妇委会)
执法办案竞赛
2月办案最佳庭室:审监庭,结案率97.81%;立案庭,结案率90.32%;速裁庭,结案率78%。
基层要闻
清流县团县委书记叶淑珍
到清流法院调研
3月1日,清流团县委书记叶淑珍一行到该院调研指导团建工作,该院团支部书记何阳详细报告了该院团支部在以党建带团建、完善团组织架构、结合群众路线与审判工作开展系列活动及组织各项文体活动的工作情况,叶淑珍书记对该院团委近年来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该院团支部要紧密结合本职工作特色来开展活动,青年团干在工作中更要有紧迫感和责任感,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创造性的做好各项工作。
基层法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梅列法院
3月5日,该院组织青年干警积极参加由区委文明办举办的“3.5学雷锋日”志愿服务活动,为群众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发放诉讼指南手册,进行普法教育宣传,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
沙县法院
3月2日,该院组织5名干警到三明北站开展“助春运 送温暖”志愿服务活动,协助安检,指导旅客购票,为进出站旅客指引道路等。
建宁法院
3月1日,该院组织志愿者参加2018贺新春民俗展演志愿服务活动,在展演现场引导观众文明观演,维持会场秩序,以实际行动弘扬文明风尚和正能量。
将乐法院
3月5日,该院青年志愿者开展微善帮扶活动,与困难当事人王某某深入交谈,了解其生活现状和实际困难,并送上慰问品和慰问金,帮助其度过难关。
清流法院
3月5日,该院组织志愿者到龙津广场参加县委文明办牵头开展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干警们冒着细雨对人民群众进行法律宣传,对群众关心的法制信息进行解答,并参与移风易俗承诺签名活动。
永安法院开展春节集中
执行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该院开展春节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出警134次,实际拘留23人,完成腾房3处,冻结扣划金额413万元,移送拒执罪线索1件,对拒不协助执行单位罚款50万元,达成和解协议或主动履行14件,发放农民工工资167万元,发放案件分配款1502万元。
大田法院与县地税局
举行篮球友谊赛
比赛中,双方拼抢激烈,展现出团结、拼搏的精神风貌。此次活动既让双方队员切磋了竞技,又增进了交流和感情,丰富了生活,增强了体质,进一步营造“健康生活,快乐工作”的良好氛围。
尤溪法院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
该院组织全院干警集中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巡视利剑》,教育引导干警提高廉洁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全院干警一致认为,此次廉政教育课感染力强,深受教育和启发,一定要以反面典型案例为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做到警钟长鸣,利剑高悬在心。
泰宁法院获赠锦旗
申请执行人黄某蓉将两面印有“人民的法官、弱者的支柱”的锦旗送到泰宁法院执行局法官手中,感谢法官尽心尽责地将赔偿款执行到位,真正做到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普法案例
执行局
申请执行人石某广与被执行人池某州及胡某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三明中院于2016年6月-7月期间分别对租赁池某州名下永安店面的承租人陈某渊等人,对租用池某州名下尤溪店面的承租人姜某敏,对租用池某州名下厦门店面的承租人洪某送达了民事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上述承租人协助将租金转至三明中院账户。池某州在明知三明中院依法查封其名下的房产及并扣划提取店面租金情况下,阻碍承租人协助法院执行租金,致使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未得到实际履行。2016年11月22日,池某州被公安机关依法传唤并接受调查。池某州的亲属主动为其退出未协助执行的款项54.8万元。日前,池某州被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沙县法院
沙县法院审结一起毁坏财物案,被告人杨某因修理挖掘机与某公司发生矛盾,杨某便用扳手将该公司两部挖掘机液压油箱盖旋开,将事先准备好的一桶沙子分别倒入液压油箱内,致使两部挖掘机损坏,造成该公司损失共计6.81万元,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