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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借贷纠纷启示,电白法官这样化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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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电白法院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一起民间借贷纠纷顺利化解,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蔡某和吴某系多年好友,吴某因资金比较紧缺,于2015年2月11日向蔡某借款10000元,双方书面约定6个月内归还借款,吴某立下借据,蔡某收执。借款到期后,蔡某多次找吴某催要此款,但是吴某还款5000元以后,拒绝还清后续款项,自称生活困难,手头紧张,确实无力还清借款。蔡某遂诉至电白法院,要求吴某归还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

电白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案件的杨法官详细查看了卷宗材料,并耐心细致地倾听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考虑到双方为多年朋友关系,存在达成调解合意的基础,故开庭前组织双方调解。开始阶段,原告蔡某承认吴某已还5000元借款,但是剩下的5000元借款本金及利息,必须尽快还清,被告吴某则称没能力偿还,双方意见分歧较大,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承办法官随即引导双方当事人平心静气,坐下来慢慢协商,运用法理、结合情理,积极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努力寻找案件调解的突破口和双方利益平衡点,杨法官提出,二人为多年朋友,且本案标的额不大,如果因为借贷关系导致两人朋友关系破裂,令人惋惜,希望二人能互相让步,珍惜这份友情。吴某现阶段生活困难,确实无力还清全部借款,如果法院依法判决吴某偿还剩余借款及利息,恐怕后期执行阶段无钱可供执行。双方当事人听后深受启发,原告蔡某表示,如果吴某能及时归还借款,可以不用偿还利息。蔡某率先做出让步之后,吴某亦表示愿意归还欠款,但是需要宽限时日。最终双方当事人就还款事宜达成协议,握手言和,昔日的好朋友化解心结,重归于好。至此,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成功调解,实现案结事了。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关家玉 通讯员:彭梦媛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杨洪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