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语云,有借有还,再借不难。 此语人所共知。可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变成了好借不还,以致朋友反目诉至法院。近日,秀洲区王江泾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驻王江泾法庭调解工作室,通过诉前引调方式成功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据悉,张刚与李明是多年的好朋友。2020年7月开始,李明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张刚多次借钱,中间李明也向张刚还过部分款项,然而2021年1月,张刚经过微信对账发现李明还拖欠他78000元。此后,张刚冬通过微信多次向李明催要借款,但李明总以各种理由推脱,张刚对李明失去了信任,便一纸诉状要将张刚诉法院。
调解工作室的老娘舅赵永林了解案件情况后,第一时间打电话联系李明,重点做李明的思想工作。一方面,向李明耐心讲解有关民间借贷方面的法律法规,以案说法,告知其拒不偿还债务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又让李明回忆与张刚之间的友谊、交情,和李明谈起当年借钱时的境况,把李明感动得热泪盈眶。
李明说道:“当时我比较缺钱,身边没有任何可以依靠的人,张刚当时肯借钱给我,确实帮了我很大的忙,我应该还钱。但是我现在经济比较困难,只能分期偿还欠款。”做通李明的工作后,老娘舅赵永林又去和张刚谈,跟张刚谈起了双方多年的交情,以及现在李明的困难处境,张刚也是很理解,“只要他肯还钱,别的都好商量。”张刚说道,并同意了被告李明的分期还款意见。
经过互谅互让双方签订了还款协议,此案至此圆满完结。事后,双方向老娘舅赵永林表达了感谢,感谢老娘舅的劝解与倾听,不仅妥善化解了这起朋友间因民间借贷引发的矛盾纠纷,而且使双方放下了心中的芥蒂,最终握手言和。(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老娘舅有话说
若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后经判决你仍不还款的,有可能对债务人的信用产生影响而被列入黑名单。这会对债务人今后生活中的贷款、出行等行为带来不便。单纯的民间借贷一般够不上刑事责任,但若债务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则有可能会构成诈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千金易得朋友难寻,朋友之间借钱本是正常的事情,但若向朋友借了钱却消极不还,也不去积极与对方沟通不仅可能会使自己失了诚信,更会失去朋友以致悔恨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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