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孔继红)近日,87岁的张某来到广汉市兴隆司法所寻求帮助,他身患顽疾,儿子却不尽赡养义务,申请司法所帮助调解其解决医疗、生活、住宿等相关问题。此次调解中,调解员们改变过去单纯的调处模式,通过多次沟通了解“病因”,收集整理赡养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案例,对老人的两个儿子进行一对一普法教育,实施了“调普结合”的调解新举措。同时秉持“感情至上道理为辅”的原则,携手村镇两级调解员共同发力,逐一疏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促成了赡养协议的签订。
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群众性组织)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近年来,广汉市多举措做好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坚持用人民调解推进诉源治理,让“枫桥经验”在广汉落地生根,使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妥善化解,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有助于提高人民调解专业化水平。在选人用人上,广汉市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高标准高素质,聘请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退休政法干部等懂法律、有威望、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人民调解员;将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同志确定为调解宣传信息员,负责调解宣传工作及相关信息的联络、管理和信息上报工作。
为及时化解行业、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广汉市司法局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密切协作,指导建立了交通事故、医患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信访事项、劳动争议等各行业专业领域调解组织,让人民调解更加专业,更加符合行业规范。
在长期的基层调解工作中,广汉市已经构建形成了市、镇(街道)、村(社区)、组四级纵向调解网络体系,基层各级调解工作组织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调解工作信息,及时向民众宣传调解工作中的新经验、新做法,为化解矛盾、防止纠纷激化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证。
目前,广汉已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39个,其中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12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121个,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6个,建成公调对接工作站5个,个人调解室4个,共有人民调解员607人。
通过人民调解,起到了“调解一件、普法一片”的社会效果,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法治氛围。今年1至9月,广汉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受理并调解各类民间纠纷831件,调解成功831件,累计协议金额2778.21万元,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100%,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