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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观点讯息:化解借贷纠纷,折腰蓬莱客未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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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日报》2022年6月14日10版

一起因借据履行而引起的民间借贷的纠纷过程中,蓬莱区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根据事实向当事人宣传法律,明法析理、以案说法,辅以亲情劝解,充分保证了双方的权益,使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案例回顾

郝某经营房地产生意,因资金短缺,分别于2016年、2018年、2019年先后四次向曲某借款总计176万元整。其中,郝某于2018年向曲某偿还本金20万元,剩余本金156万元尚未偿还。在此期间,曲某多次以 向郝某打电话、当面堵门等方式索要剩余借款和利息,但郝某说房地产未回暖且工程款诉讼案件缠身没有钱,无法偿还。曲某多次索要欠款无果,遂于2021年初向蓬莱区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员与双方当事人多次进行沟通,得知双方此前私下有过协商,但最终没能达成协议;曲某与郝某系战友,有多年的交情,且父辈交际也很深切,因此曲某没到法院起诉郝某,为了防止矛盾升级,曲某到调委会寻求帮助。调解员分析认为,曲某还有可协商的余地,郝某也没有赖账之意,只因双方就欠款金额与还款期限达不成共识导致纠纷无法解决。

案例焦点

曲某表示将钱借与郝某时,双方约定了利息,也有欠条为证。郝某表示当时着急用钱,才约定的2.5%月利息,其实一直就想尽快将钱还给曲某,但后来生意出了问题,才没能及时还上,现在利息这么多,自身还有其他借贷没有还清,其他民事诉讼案件缠身,实在无能力立即偿还。

经过耐心调解,曲某与郝某在调委会签订调解协议书,协议如下: 1.申请人曲某自愿将已约定利息调整为年利率14.5%,免除2016年借款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0日的利息,协议签订之日起不再计算利息; 2.郝某2021年2月9日前偿还10万元整,剩余欠款分别于2022年、2023年、2024年3年之内还清,每年偿还金额不得低于剩余欠款的20%,于2024年全部还清; 3.调解协议签订之后双方自愿申请司法确认,若被申请人概不履行协议,申请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全部欠款及利息。

适用法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调解员指出曲某与郝某约定的利率是合理合法借贷利率,双方之间的借据可参照《合同法》中关于借款合同的规定,将纠纷定性为合同纠纷。《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事实和证据以及法律规定郝某负有偿还义务。

风险提示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民间融资活动,对促进民间经济发展、改善民间生产生活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很多人缺乏风险意识,为了获得高额回报,向亲戚、朋友、熟人进行借贷,许以高额利率,一旦借方无力偿还本金、支付利息,双方就会发生纠纷,有的甚至倾家荡产,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极大危害。 (刘晓阳 宋昌明)

编辑:晓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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