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区百兴花园小区居民王先生等5名住户,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花钱买的房子,却在被告知房子还被抵押借债,因开发商未归还被债权人起诉,如今面临被法院查封的尴尬境地。对此,开发商承认属实,并称正想办法还债。
市民:花30多万全款购房 谁知将无处居住
7月27日,在渭南市区华山大街旁的百兴花园小区,居民王先生一脸愁容。2014年12月,他购买了该小区的一套约120平方米的单元房。
“是全款买的,一共花了30多万元,但是签了一份认购协议,至今没有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更没有在房地产交易所进行备案和网签。”王先生说,直到2019年才拿到钥匙,随后便装修、入住。同年,他接到通知,说是房子因为涉及债务曾被抵押,开发商未能还款被起诉,如今法院要将房子查封并准备拍卖。
在百兴花园小区物业办公房的公告栏上,张贴着一份临渭区法院的公告,其中显示该院在执行阴先生与陕西瑞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阳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于2017年11月27日对瑞阳公司名下百兴花园2号楼西单元的5套房产予以查封;执行中,案外人王先生等提出执行异议,经听证审查后作为裁定驳回……现申请执行人阴先生向法院申请评估、拍卖5套涉案房屋,现予以公告并责令王先生等5户30日内迁出。落款为2021年5月21日,并盖有临渭区法院公章。
“花钱买的房子,现在法院却说查封还要让我们搬出去,我们都不知道该咋办。”王先生说,为此也找过瑞阳公司负责人李先生,对方也承认确实是把这些房子抵押借钱且未归还。
瑞阳公司:为周转用5套房抵押借债 债权人和5户业主都是受害者
临渭区法院于2019年12月17日作出的一份执行裁定书显示,王先生以案外执行人身份曾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中止查封。法院查明后认为,王先生购房后签订了《认购意向书》,但自2014年12月至2019年12月长达5年之久未签署正式买卖合同,未履行备案登记手续,该《认购意向书》是否合法有效尚需通过诉讼进行确认,且王先生占有该涉案房产是在查封之后。最终,法院驳回了王先生的异议请求。
7月27日,瑞阳公司负责人李先生说,自己是第一次进行房地产开发,当时公司管理比较混乱,卖出的房子有一部分是经过售楼部,有些是公司其他部门。
他还说,因为资金周转不开,他想向别人拆借85万元但需要抵押,顺便选了5套房子做抵押,当时不知道这些房子是不是卖出、或者卖给谁了。后来,还对抵押手续做了公证。
“本来想的是周转开了把借的钱一还,房子就回来了。”他说,没想到的是,因为资金短缺,建好的楼至今还未竣工验收,所以也没有办法进行备案和网签。后来钱还不上,就被告上法院了。
“他们(指阴先生和王先生等5户)都是受害者,都是无辜的。”他说,现在正在积极想办法给阴先生还钱,争取执行和解,这样就能解决当前的问题。下一步,计划与别人合伙开发现有的闲置地块,待资金周转开时会对已建成居民楼进行竣工验收,并按规定进行备案、办理产权登记。
律师观点:建议5户居民起诉开发商确认债权
对于王先生等5户居民的遭遇,陕西方规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莹说,根据王先生提供的执行裁定书,如果王先生等5户未提起案外人异议诉讼,裁定书在2019年12月已生效。
如果王先生等5户居民要想还能继续居住,建议在阴先生与瑞阳公司的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王先生等5户可以和瑞阳公司一起,与阴先生进行协商,达成执行和解,进而达到对涉案房屋继续占有或者确认对涉案房屋所有权的目的。
如果无法达成执行和解,王先生等5户居民可以自执行裁定书生效之日起三年内,对瑞阳公司提起主张债权的诉讼。
华商报记者 赵峰 编辑 杨托 郭乔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