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债权债务

现场专业信息:民间借贷纠纷律师优选案例,民间借贷纠纷律师优选案例分析

阅读:

极目新闻3月15日讯(记者余皓)42岁女子王玲(化名)经历了一件蹊跷事:她通过诉讼从一家担保公司追回200万元借款划扣至法院账户,只等着转划到她个人账户上。结果这笔钱又回到了担保公司在银行的账户上,并被法院冻结。煮熟的鸭子咋会飞了?原来,这家银行也把该投资担保公司告了,说担保公司也差银行的钱。

这笔钱到底归谁所有?今日,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这起一波三折的案例,王玲在本报公益律师的帮助下挺过了最艰难的6年,官司最终胜诉,她的借款追回有望。本报将持续关注进展。

公益律师梅勇(左)和当事人王玲的丈夫(右)在一起

200万借款收回又“飞走”

王玲是一名普通职员,东拼西凑了200万元,于2015年3月22日借给武汉一家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几天后,王玲打听到该投资担保公司有多起债务纠纷,其账户存款被法院冻结。在请教了本报楚天公益律师团成员、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梅勇律师后,王玲果断于2015年4月8日提起诉讼,并申请诉讼保全。江汉区法院查封冻结了该公司在某银行账户上的220万元存款。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判决投资担保公司偿付王玲借款本金200万元及利息。

王玲于2015年9月20日向江汉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0月10日,法院划扣该投资担保公司在某银行账户上的存款220万元至法院账户。

就在王玲庆幸这笔血汗钱很快就会回归时,江汉区法院于2015年11月25日,将已划扣的执行款220万元转划给该投资担保公司设在该银行的账户,并再次予以冻结。

这又是为啥?原来,该银行也打了一起官司,起诉武汉一家服饰公司偿还向银行借款215万余元。

银行的起诉于2015年8月3日立案。江汉区法院于2016年1月作出一审判决,由该服饰公司偿还银行借款215万余元本金及利息,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的投资担保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审判决后生效。

王玲有些不解:针对同一标的物220万元,两份生效判决中,谁才是这笔220万元的“主人”?2016年3月,依据2015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最新司法解释,王玲提出“民事第三人撤销之诉”,要求撤销该银行状告该服饰公司、该投资担保公司偿还借款215万余元一案。这也是武汉首例“民事第三人撤销之诉”。此后,经过一审、二审、再审。法院驳回王玲的诉讼请求。

官司最终胜诉,200万借款追讨有望

就在王玲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银行针对法院在2015年11月25日将220万元执行款返回并冻结、再扣划的行为,于同年12月11日提出了执行异议申请。此后,又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银行请求法院停止扣划该担保公司在银行账户上的款项。经一审、二审、重审。2021年1月27日,武汉中院二审驳回银行的起诉。

2021年3月1日,王玲的代理人梅勇律师向江汉区法院递交了执行回转申请书。申请将220万执行款项(本金和利息)回转给王玲。法院已受理。

“当初我申请冻结的执行款220万元因故‘飞’了,我很失望,但梅律师一再劝慰我要坚定信念,相信司法公正,并法律援助了我6年,我感受到了人间温暖……”案件一波三折,令王玲感慨万千。今日,她告诉记者,这200万元借款中有很多是她找亲朋好友借的,她不得已将唯一的住宅忍痛变卖,用房款偿还债务,我坚信在公益律师的帮助下,会讨回公道。”

公益律师梅勇说,当初法院冻结这家担保公司账户时,账上还有1800余万元。200万借款对普通老百姓来说,是个天文数字。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本案维权虽有困难和阻力,但我们相信王玲的权益定能得到维护。

链接:所谓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在法定情形下,案外第三人申请撤销他人之间已经生效的、错误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以维护自己民事权益的制度。

极目新闻有奖征集新闻线索,一经采纳将奉酬谢。报料微信请关注:ctdsbgfwx,24小时新闻热线:(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