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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网讯 化解亲兄弟借贷纠纷、公媳监护权变更纠纷、涉企民间借贷纠纷……学史力行和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温州市各级法院积极落实《五进五助实施方案》,细化十大服务十大实事、护航中心十大项目清单,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实践活动,通过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让群众打心底里息诉服判,让家庭乃至社会更加和谐,让司法审判更有温度和力量。

亲兄弟因借贷闹纠纷 法官调解化干戈

4月26日,同胞亲兄弟郑某与郑小某的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案件在温州中院开庭。这场始于2017年的纠纷历经一审、二审、执行、复查、再审等多个程序,终于画上了句号。

2017年,郑某手持一份借据,一纸诉状将弟弟郑小某告上法庭。郑某称,郑小某向他借款200万元,借据上载明“今向郑某借人民币贰佰万元,月利息壹分息,借款人郑小某。”郑小某辩称,200万元系郑某交付给自己委托炒股的资金,炒股赚钱了给哥哥分红,并非借款,自己只是出于亲情和信任向哥哥出具了借据。

一审法院根据借据、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材料,认定郑某与郑小某民间借贷关系成立,判令郑小某偿还郑某借款本金200万元并按照月息1%支付利息。判决生效后,哥哥郑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郑小某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上了黑名单,名下房产被查封、银行账户被冻结。郑某甚至要求法院对郑小某进行司法拘留,双方剑拔弩张。

后来,郑小某向温州中院申请再审。在再审过程中,二人父亲在两兄弟的分别要求下出具了书面说明,结尾处含泪写下“兄弟之交,经济往来,不应在法院打官司。毕竟亲兄弟,应该通过协商解决”。

主审法官在对案件情况有了全面把握后,与双方当事人再次背靠背谈心。对郑小某晓之以理,告知其证据无法达到高度盖然性,可能存在的败诉风险;对哥哥动之以情,希望他能为了家族与血脉亲情与弟弟达成调解。同时,双方律师也努力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巧用商会调解机制 法院3日化解涉企民间借贷纠纷

近日,苍南法院落实落细司法助企工作机制,巧用商会调解机制,3天化解了一起涉企民间借贷纠纷。

该案原告与被告温州某公司、顾某之间的借款发生于2013年,其间被告依约偿还部分本息后,因法人变更、经济困难等因素导致还款一度中断,原告起诉要求被告立即偿还剩余借款本息计345000余元。

苍南法院受理案件后了解到原被告间相识已久,案件具备一定调解基础,同时考虑到若按诉讼程序审判、执行对企业长期发展影响较大,于是引入商会调解机制,邀请金乡企业家协会秘书长余乃煜参与调解。

该协会积极参与沟通协调,一方面从行业角度向原告说明被告公司发展前景,消除其顾虑,另一方面劝说被告尽快还款,以维护公司良好信誉,在介入调解的当天被告即主动偿还本金145000元。3日后,在法庭主持和协会推动下,原、被告达成分期付款调解协议,并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调解监护权变更纠纷 两个家族化干戈为玉帛

近日,申请人老贾为永嘉法院送上一面锦旗,感谢该院法官多次调解,帮助两个家族化干戈为玉帛。

2021年,老贾向永嘉法院提起撤销甄某的监护人资格申请,要求将儿子贾某的监护人由儿子的妻子甄某变更为自己。老贾称,2017年3月,儿子贾某因病无法自理,病后被鉴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虽然甄某在2019年以办理日常生活事宜为由,向法院申请确定为贾某的监护人,但实质上其长期在外地,并没有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损害儿子贾某的合法权益。但甄某坚决不同意变更监护权。她说,生意涉及坐落于北京的厂房被拆迁,公公老贾对补偿款的分配不均,早年家族合伙生意均由丈夫贾某打理,在丈夫因病无法自理后产生的债务却都由夫妻共同财产分担。

经办法官考虑到,本案纠纷背后实为缺乏沟通导致的家庭矛盾,简单作出抚养权归属的裁判无法平息双方矛盾,彻底止纷定争。于是,经办法官首先通过背对背调解法,分别单独与双方当事人开展庭前谈话,释明法律规定,了解双方诉求,阐明利弊,然后再召集双方当事人至家事审判专区开展调解。

在双方家属、律师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庭外和解:老贾同意按照原先共同经营公司时各方参与的份额,保证公平分配并给付贾某拆迁补偿款,交由甄某保管,由甄某及其成年大儿子共同处分。甄某也同意妥善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厘清各类债务往来,本案得以撤诉结案。

“诉前调解+司法确认” 法院高效化解行政争议

“很感谢法院,问题解决的过程很公平!”市民倪先生的女儿连声感谢。近日,鹿城法院出具20份行政裁定书,以“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方式化解一批涉房屋征收引发的行政争议。

2017年,鹿城区蒲鞋市街道办事处作为征收实施单位,与辖区内677户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协议,其间因支付房屋收购款等问题产生纠纷。2020年以来,倪先生等被征收人陆续到法院提交起诉材料。

为了坚持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鹿城法院借助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平台,积极与鹿城区司法局联合组织蒲鞋市街道办事处与当事人开展协调,通过释法析理逐渐化解了被征收人的心结,最终,20名被征收人与街道办事处签订了诉前调解协议。今年1月15日,鹿城法院依法立案审查,当日作出行政裁定确认协议效力,将法律文书送达给各方当事人。这是2020年12月31日温州中院发布《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规程(试行)》以来,我市首批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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