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债权债务

24小时专业讯息:将乐借贷纠纷,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还提供帮助

阅读:

三 明 法 院 要 闻

北京市通州区委文明办到三明中院

考察调研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1月19日,北京市通州区委文明办主任张卫东一行到三明中院考察调研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党组书记、院长姚丽青,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泽民陪同调研。张卫东主任一行参观了24小时自助司法服务中心、警务执行指挥中心、文化法治长廊、诉讼服务中心、司法文明展区等地,对三明中院的文明创建成果、运用科技信息实现“群众少跑腿、信息多跑路”的做法给予肯定。

基 层 要 闻

永安法院院长为永安市新任领导

干部廉洁从政专题教育班学员授课

11月19日,永安法院院长陈颖应邀到永安市委党校,为2018年永安市新任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专题教育班学员作《以案明纪 以纪促廉——谈“小圈子”里的“大腐败”》的讲座,从法院审判职能和办案经历入手,选用典型案例详细解读从“圈子文化”引发的职务犯罪问题,分析“小圈子”腐败的防控措施,希望学员们正确对待手中权力,画好人生“圈子”,远离职务犯罪。

各地法院开展“平安三率”宣传活动

三元法院

11月19日,三元法院干警到城东乡开展综治平安建设“三率”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深入田间地头普法、入户走访等形式,向群众详细介绍平安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无失信村(社区)建设规范等普法知识,共发放相关宣传材料3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47人次。

尤溪法院

11月19日,尤溪法院组织干警到县中心广场开展“平安三率”宣传活动,为往来群众详细介绍法院提升“平安三率”的举措和成效,发放普法宣传材料3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25人次。

大田法院圆满执结

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近日,大田法院圆满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2017年,法院依法判决杨某限期内偿还给周某借款18000元。判决书生效后,杨某未履行还款义务,2018年5月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查询到被执行人在厦门某医药交易公司上班后,该院立即组织干警赶赴厦门并在办公室找到杨某,最终由该公司负责人主动替其垫付了执行款,案件得以执结。

将乐法院成功拍卖一处店铺

溢价率达30.1%

11月19日,将乐法院通过司法网拍平台,经过46次竞拍,45次延时,成功拍卖位于将乐县步行街的一处店铺,成交价152.96万元,溢价率高达30.1%。

清流法院各党支部开展“你来问

我来答 新思想在心中”主题党日活动

11月15日,清流法院组织全体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开展“你来问,我来答——新思想在心中”主题党日活动,活动通过一问一答的方式开展知识竞答,检验干警对新思想知识的学习、了解和掌握程度,旨在提升干警政治学习能力和担当意识,达到以活动促学习、以学风促作风的目的。

案例普法

梅列法院

梅列法院审结一起挪用资金案。被告人林某在医药公司从事销售工作,负责从公司领取疫苗,送货到明溪、清流、宁化的各个卫生院,并代公司收取疫苗销售款。2015年至2016年期间,林某利用其职务便利,多次将收取的公司货款挪归个人使用,共计13.56万元,且超过三个月未归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因案发后已归还大部分款项,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建宁法院

建宁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2017年9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曹某华、曹某辉、张某、谢某明知他人实施诈骗活动,仍持多张银行卡多次在江西省余干县、进贤县多家银行为上线取诈骗款,并按取款金额1.5%的比例收取报酬。其中曹某华诈骗额137.7万元,谢某诈骗额95.27万元,张某诈骗额42.5万元,曹某辉诈骗额9.28万元。以上4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曹某华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判处谢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张某有期徒刑5年9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判处曹某辉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