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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读秘闻解读:民间借贷纠纷假离婚财产转移,民间借贷借款人离婚转移财产不还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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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头上的一桩案件,情况是被执行人在诉讼前与配偶签订了离婚协议,约定将房产及存款都归其配偶所有,被执行人名下当然就没有任何财产,法院将此情况告知了申请人,并告知无财产线索进行终本。当事人询问律师有什么办法,结合实践,下面律师聊聊被执行人离婚转移财产该怎么办。

离婚是被执行人常见的转移财产的方式,情况也是略有些复杂,需要抽丝剥茧、层层深入,制定适当的方案。

根据实践的经验,我将处理的思路大致分为两种:一是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二是需要进行撤销权诉讼。

哪种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呢?一般而言,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或者被执行人与其配偶共同名下的财产,虽然离婚协议中已经约定了财产归被执行人的配偶所有,但是财产还没有转移登记,这种情况。

因为离婚协议的对内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且财产的外观登记认为被执行人有权属,因此可以直接执行,如果被执行人的前配偶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起异议申请。实践中,虽然有些法官会觉得麻烦,不太情愿执行,但是法律法理摆在那里,直接执行也是有法可依。所以这种是程序是比较简单的。

哪种需要先进行撤销权诉讼呢?只登记配偶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是一直登记在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财产,还是离婚协议或者诉讼判决后,财产已经转移登记到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财产,此时均不能直接执行,需要提起撤销权诉讼,将财产的转移归属撤销后才能进行强制执行。

因为法院执行局不对房产的归属等实体权利进行审查,只看财产登记的权属外观,从权属外观上看财产是被执行人的前配偶的,而其配偶现在又跟被执行人没有关联了,自然无权处置他人名下的财产。因此,需要另行提起一个债权人撤销权诉讼。这个程序会比较繁琐。

撤销权诉讼是强制执行中非常常用的程序,跟普通诉讼流程耗时一样,撤销权诉讼也会经过一审、二审甚至再审流程,耗时非常长,因此可以解释为什么有些强制执行的耗时非常长了。

本文作者为许世荣律师,现供职于德恒律师事务所,曾在珠三角某法院执行局任职多年,处理过1000余宗法院强制执行案件,拥有丰富的司法经验,尤为擅长强制执行类、知识产权类、刑事类案件。本文如需转载,请如实署上作者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