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中国农业银行针对购房情侣推出的“连心贷“项目,引发诸多争议。
据农行工作人员向九派财经记者介绍,这类“个人住房联名贷”已披露明确的申请条件,其中“连心贷”是指为明确婚前财产归属或增强还款能力,未婚男女朋友作为共同有权人,由双方或乙方申请的住房贷款,因此“连心贷”的申请对象只能是未婚恋人。
此外,“连心贷”的还贷期限以及贷款最大额度,已经出台相关条款和计算公式。
有网友质疑称,“连心贷”的贷款对象定义较为模糊,不同于“”接力贷“”的共同还款人为家庭成员、法律划分明晰,银行要如何去界定双方的恋人关系?
对此,农行客服工作人员表示,需要男女双方提供未婚书面声明和恋人关系书面声明,银行会留档保存。对借款人户口簿或个人征信报告中婚姻状况登记为“已婚”的,则要求补充提供相关合法性文件证明自己未婚。
房产专家严跃进表示,“连心贷”的推出说明各地商业银行针对房市现状,落实了宽松的贷款政策,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复苏,这种产品创新值得肯定。
不过他也认为,申请“连心贷”的情侣要警惕其带来的风险。假如分手等不确定性事件出现,还款过程中产生的合同纠纷和违约事件,将是“连心贷”等信贷产品在创新中需要注意的重点。
对于“连心贷”办理前后的具体风险,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戴金花,进一步作出了全面的提示和建议。
在申请“连心贷”前,戴金花律师提示,首先需要提前了解限购限贷的政策,判断双方是否具有购房资格,再购房。如果没有购房资格,即便成为“连心贷”的共同还款人,也不能登记在房本上。
其次是要同时签署书面的共同购房协议。由于未婚男女朋友并不是夫妻,即使用“连心贷”共同购房署名,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未婚男女朋友共同购房最好签署书面的共同购房协议。此外,未登名购房人也要为自己设立居住权,并办理相关的登记。
而在整个购房过程中,从签约到交房、实际居住的周期较长,情侣关系不稳定性较大。戴金花律师建议,“应提前设定好房屋处置决策、利益分配等机制,以及明确违约责任及风险承担问题。如果申请连心贷后分手,一方或双方不还款,银行将对二人提起诉讼。”
企查查APP显示,“连心贷”已被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际分类为金融物管。此外,“链心贷”也被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该商标已于2014年被驳回,现处于无效状态。
九派财经实习记者 徐潇潇
编辑 夏雯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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