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债权债务

权威动态知识:借贷纠纷哪一方起诉,借贷关系在哪一方所在地起诉

阅读:

有借有还,再借不难!除了像买房按揭贷款等比较正式的借款场合外,并非所有的借钱都是夫妻双方同时出面。但是,有时候单单一方借钱也会涉及相当大额的借款。在一个人借钱的情况下,由借钱人个人来偿还还是夫妻双方都有责任偿还?从出借人角度来说,是找借款人偿还,还是要求夫妻双方都负责偿还?更进一步,借的时候可能还不知道对方的配偶是何许人,因为法院必须知道所告何人才会立案,那么起诉时又该怎么找到其配偶的身份信息呢?

请慢慢看过来!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以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行为确认共同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

01

夫妻双方共同借贷,既包括明示的形式,如双方共同签订借据或者另一方明确表示同意,又包括默认的情形,例如借款本金汇入另一方名下的账户等等。

02

夫妻一方负债用于家庭生活,“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是指夫妻双方及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在日常生活中的必要开支,包括正常的衣食住行消费、日用品购买、医疗保健、子女教育、老人赡养,以及正当的娱乐、文化消费等,金额和用途应该符合“日常性”和“合理性”。在具体认定时,法院会考虑负债金额大小、借款名义、夫妻生活水平等等

03

债权人证明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当夫妻一方负债且明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畴时,债权人需举证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夫妻共同生活支出是指夫妻双方共同消费支配、形成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基于夫妻共同利益管理共同财产产生的支出,例如购买房屋或车辆、装修、旅行、投资、医疗、资助子女结婚等等。而夫妻共同生产经营则是夫妻共同协力经营,经营所得也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因此,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大量债务可以归为夫妻共同债务,除了明确是由夫妻双方出具借据的情形,即便是只有一方负债,但只要债权债务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债权人在主张债权时,仍应该争取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将借款人及配偶列为共同债务人追讨。

然而实践中,也可能存在债权人对借款人的婚姻状况以及配偶信息并不知情,但在起诉时债权人必须提供明确的被告信息,否则法院不会受理,需要调查借款人的婚姻信息。

目前深圳市的婚姻登记系统与全国联网,在深圳市基本可以查到全国的婚姻登记信息,2011年之前的婚姻登记信息可在档案馆查询,2011年后的信息则在婚姻登记处现场可查询。

查询婚姻登记信息需要提供以下文件:法院立案通知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事务所所函或者介绍信、律师证复印件。

查询后,若借款人是在该机构办理的结婚/离婚登记,则可以直接打印婚姻登记信息,但非本区登记的,对于跨区的婚姻登记信息只会口头告知结果,还需继续前往借款人婚姻登记机构打印婚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