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民实名举报广丰区人民法院两名法官的情况通报】
6月13日晚,网民陈某通过抖音进行网络实名举报广丰区人民法院刘日进、周罡红两位庭长执法不公,广丰区高度重视,连夜成立专门调查组开展全面核实调查。
经调阅卷宗,原告陈某与被告夏某某民间借贷一案,于2017年4月14日向广丰区人民法院起诉,原告要求被告归还借款9万元,一审由刘日进法官承办,法院依法认定证据不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后,原告上诉,并提供借条一份作为证据,二审上饶市中院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原告变更诉讼请求,标的由9万元变为5万元,由周罡红法官承办,广丰区人民法院依法认定证据不足,予以驳回。原告不服,再次上诉,上饶市中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提供的证据不充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下一步,调查组将对网民陈某举报的情况作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将及时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