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银行因“互联网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35万元;一名主要负责人同时被罚5万元。
据梳理,这是山东银保监局开出的首个针对互联网贷款业务的监管罚单。而去年以来,新疆、宁波、厦门等地已有多家机构因网贷业务违规受罚。
近两年,互联网贷款业务成为监管关注的重点领域。根据银保监会印发的《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存量业务整改期限为2023年6月30日。但过渡期延长并不意味着监管放松。如今距离该截点已不到5个月时间,互联网贷款整改过渡期进入倒计时。留给商业银行的时间不多了。
联合贷款业务量降超7成
烟台银行成立于197年,前身是烟台城市合作银行,在原烟台城区12家城市信用社基础上组建成立。2009年更名为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在城商行中,位于华北地区的烟台银行的互联网贷款业务起步并不算早。
在烟台银行官网可以看到,2019年4月份,该行发布了互联网信贷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拟互联网信贷平台建设项目。
该行对供应商主要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一是具有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2000万元), 经营范围须包涵本次采购内容;二是须具有CMMI-ML3级(含)以上认证资质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三是具有自2017年1月1日起至今不少于5个同类项目业绩。
随后2019年8月,烟台银行又对网贷风控项目进行了公开招商。供应商资格要求中除了注册资本、技术能力等条件外,还明确提出核心风控专家不少于5人。近3年为银行(总行级别)提供的风控咨询项目不少于3个,合作银行不少于5个。投标人应具备银行自营线上消费贷、自营线上小微贷等线上产品案例不少于2个,且产品运营数据较好(逾期率不超过1%)。
入局网贷的效果可谓是立竿见影。从当年的业绩数据来看,互联网贷款业务使得烟台银行个贷业务快速增长。
年报显示,2019年,烟台银行的个人贷款和垫款从上年的99.36亿元增加至176亿元,在贷款总额中的占比从26.14%增长至38.01%。
其中,烟台银行的个人消费贷飙升,从上年末的19.41亿元大幅增长至101.16亿元,一年增加了约82亿,增幅达422.17%。
不过好景不长,之后两年,烟台银行的零售贷款业务逐渐缩水。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2021年底,烟台银行个人贷款和垫款金额分别为140.36亿元、145.96亿元,其中个人消费性贷款金额分别是43.42亿元、33.23亿元。个人消费贷在总贷款的占比于2021年底降至5.51%。
中诚信国际在2022年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跟踪评级报告中指出,2021年,烟台银行联合贷款余额减少4.64亿元至1.63亿元,同比下降幅度达74%。
所谓“联合贷”就是商业银行与金融科技平台合作开展的互联网联合贷款业务,该类业务具有小而分散的特征。且通过互联网展业,部分联合贷款余额分布于注册地辖区外。这均对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0年,烟台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3.65%、2.97%、2.41%,高于银行业平均水平。截至2021年底,烟台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同比减少0.78亿元至11.65亿元;不良率同比下降0.48个百分点至1.93%。
2021年烟台银行资产质量的好转或与该行加强风控力度有关。2020年1月,烟台银行对线上信贷外部风控数据进行采购,采购项目包括多头借贷类数据及数据源,反欺诈类数据及数据源,消费等级类数据及数据源,运营商数据及数据源,百行征信数据及数据源等。
2021年12月,烟台银行又在官网对其网贷业务不良贷款处置机构选聘项目进行招标。
互联网贷款整改过渡期进入倒计时
从时间点来看,烟台银行个贷资产的起伏变化,正好符合近年来银保监会对于互联网贷款业务的监管进度。
2020年7月,银保监会下发《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对互联网贷款业务提出一系列监管要求,其中提出按照“新老划断”原则设置两年的过渡期,即到2022年7月。
2021年2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对互联网贷款业务提出了出资比例、集中度、限额管理等三个方面的定量指标,如“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互联网贷款的,应严格落实出资比例区间管理要求,单笔贷款中合作方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并严控地方法人银行跨区域经营。
期间,不少城商行内部已经对互联网贷款业务进行了全面规范和规模压降。不过,据银保监会披露,截至2021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互联网贷款余额为5.75万亿元。部分银行的互联网贷款存量业务较大,仍面临不小的整改压力。
2022年7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将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存量业务过渡期延长一年至2023年6月30日。
过渡期延长并不意味着监管放松。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商业银行仍存在履行贷款主体责任不到位,以及核心风控环节过度依赖合作机构等问题,与监管要求尚有一定差距,不利于业务持续发展。监管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商业银行贷款管理和自主风控要求。在强化信息数据、资金管理以及业务规范等方面均提出了新要求。
监管处罚方面同时给予警示,以罚促改。据梳理,除山东监管局外,去年以来,新疆监管局、宁波监管局、厦门监管局也已对相关机构互联网贷款业务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
2023年1月,银保监会官网信息显示,昆仑银行因内部控制不到位导致发生操作风险事件;薪酬管理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互联网贷款管理不到位;信贷资产质押权未落实到位;非现场统计数据差错;监管要求落实不力,被罚265万元。时任昆仑银行网络(普惠)金融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对该行互联网贷款管理不到位、互联网贷款统计数据错报等行为负管理责任,被给予警告、并被罚7万元。
2022年12月,宁波通商银行因10项违规合计被处罚款360万元。其中违法违规事实包括“互联网贷款异地客户识别机制不完善”。一名责任人因对该行互联网贷款异地客户识别机制不完善问题负有直接经办责任,被给予警告。
2022年6月,平安银行厦门分行因“与个别互联网公司联合发放的互联网贷款不符合监管要求”等三项违规被罚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