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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房企“暴雷潮”之后,关于房贷“断供潮”的消息又甚嚣尘上。


近期,全国多地曾陆续出现烂尾楼业主强制停贷的现象,涉及河南郑州、广东深圳、安徽合肥等多个省份的上百个地产项目。


开发商违约,很多业主停贷是不得已而为之。试想,购房者到期收不到房,但却要继续背负沉重的购房贷款,这种事搁谁身上都不会乐意。


就在日前,裁判文书网公布一则判决书,涉及的正是河南许昌一位购房者和按揭贷款银行之间的纠纷。


开发商违约后,这位购房业主要求按揭贷款银行消除其名下的购房贷款,并退还此前已偿还的房贷本息。


购房者究竟该不该继续偿还房贷?已还房贷又是否能向银行成功讨回?且法院如何判决。



开发商违约


今年3月,程某将中国农业银行许昌魏都支行(下称:农行魏都支行)告上法庭,事情的起因还要从程某买房开始说起。


2018年1月,程某和一家名叫许昌嘉和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嘉和置业)的房企签订购房合同,欲购买这家公司在许昌当地开发的一套商品房。


这套房子总价约为74.77万元,首付款为22.47万元,其余52.3万元向银行办理按揭贷款。


同月15日,程某和农行魏都支行签订购房借款合同,约定借款52.3万元,期限30年,执行利率5.98%。


合同签好后,农行魏都支行在2018年2月1日成功放款。此后,程某便依约如期向银行归还房贷本息。


本来一切正常,直到2021年,在整个房地产行业“雷声滚滚”之下,程某房子的开发商嘉和置业也未能幸免......


业主讨要已还房贷


因开发商嘉和置业违约在先,故程某将这家房企和农行魏都支行一同告上法庭。


法院经过审理,判令解除程某和嘉和置业之间的购房合同,和农行魏都支行之间的购房借款合同也一并被解除。


同时,法院要求开发商返还程某22.47万元的购房首付款及利息,而52.3万元的按揭贷款及利息也由嘉和置业承担。


判决公布后,嘉和置业不服,并向许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过,经过二审,法院于2021年11月8日对此案判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这之前,程某已向农行魏都支行累计偿还房贷本息约22.7万元。


上述判决之后,程某自然没有继续向银行履行52.3万元房贷的偿还义务。于是,程某于2021年11月20日停止偿还房贷。


停贷前,为了怕影响个人征信,程某还曾多次前往农行魏都支行进行沟通,要求该行消除贷款,并返还已支付的购房贷款本息。


不过,据程某诉状显示,多次催告沟通之下,农行魏都支行始终不履行消除贷款及返还已支付的房贷。


同时,程某还因此贷款停贷后发生逾期,被该行送上了征信“黑名单”。


为了维护自己权益,程某只好又将农行魏都支行告上了法庭。


法院判银行如数退还


就在日前,程某和农行魏都支行之间这起纠纷的判决书得以公布。


程某向法院诉请,要求农行魏都支行返还已支付的22.7万元房贷本息,并消除自己的这笔房贷和不良征信。


不过,农行魏都支行辩称,其并非适格主体,认为程某应该向开发商主张权利,而征信问题已经在帮程某进行处理。农行魏都支行要求法院驳回程某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已判令52.3万元的案涉房贷本息由开发商嘉和置业承担,农行魏都支行收取程某的22.7万元理应返还。


同时,农行魏都支行应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程某解除贷款合同,消除案涉贷款状态,并消除因此给程某带来的征信影响。


最终,法院判决:农行魏都支行返还程某已支付的房贷本息约22.7万元,并消除案涉购房贷款状态及征信影响。


不过,一审判决公布后,农行魏都支行表示不服,于是向河南许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故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裁定判决为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