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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5日讯 来自闽清的小林(化名)轻信路边小额借贷广告,不知不觉从小额无抵押借款到抵押了百万房屋。日前,闽清法院就审结了这么一起案件。

2015年7月15日,住在福州火车站附近的小林在家周边徘徊,无意间看到了一则贴在电线杆上报纸的快速放款借贷广告。急需用钱的他,便拨通了广告上的电话。对方在电话了解有房产便立马承诺借款。

随后,小林在在这家公司工作人员陈某的指导下,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顺利拿到借款。及时放款和利息的小优惠,麻痹了小林的思想。不知不觉中,小林已欠下几十万元债务。

这时,陈某突然转变原先有求必应的态度,开始急切地催促小林还款。基于前期积攒下来的“信任”,以及小陈不断地游说,小林放松了警惕,答应将房屋抵押给小陈,并约定债务无法偿还时房屋过户给他。之后,小林无法偿还债务,只好将房屋过户给陈某。

但事情还未完结,陈某仍称小林欠自己十几万元,即使过户了房产,与实际的本息差距还是较大。此时,小林才恍然大悟自己可能是被忽悠,就将陈某及放贷公司告上闽清法院,放贷公司实际就是陈某个人放贷的一个虚空公司。

在提供证据时,小林发现自己急需用钱昏了头,自2015年来向小陈借款的合同中,不是没有原件、就是没有小陈的签名。不过好在审判人员及时发现其中端倪,通过证据规则的合理运用,最终厘清了双方实际借款本金及利息,并判决陈某将多收取的100余万元返还给小林。

(冀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