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南京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召开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南京市最美人民调解员周晓红被再次推选为会长。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三届南京市人民调解员协会理事15名,选举产生了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审议通过了第三届南京市人民调解员协会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表决通过了新的《南京市人民调解员协会章程》。
南京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召开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
市司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贺庆在代表大会上肯定了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的工作,向新当选的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其他理事们表示祝贺,并就协会的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坚定政治自觉,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是要恪守为民之责,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多元衔接各尽其能的纠纷解决体系和机制;三是要加强自身建设,找准协会服务人民调解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
代表们认真填写选票
据了解,南京市人民调解员协会成立于2014年1月,属于法律类社会团体,业务范围主要包括人民调解员工作政策宣传、理论研讨、技能培训、业务指导、经验交流,协会的会员为南京市的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第二届理事会自2018年9当选以来,一方面,带领协会加强自身建设,成立了医患纠纷专业委员会和家事纠纷专业委员会,组建人民调解讲师团和咨询专家库,承接公益项目“宁姐益家”家事调解服务南京路径探索并被省妇联评为全省示范项目。另一方面,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配合推动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指导成立了金融、知识产权、旅游、二手车交易、品牌家具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打造“公调对接”升级版,在全市所有户籍派出所全部派驻调解工作室的基础上,继续向警务服务工作站、村(社区)警务室等基层站点延伸,共派驻专职人民调解员600余名;建成个人调解工作室350余家,家事调解社区工作室800余家;选树了“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周晓红、陈海燕和黄俊友等基层先进典型;参与《南京市社会治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制定《南京市人民调解事项负面清单(试行)》等。目前,全市共有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1500多个,人民调解员8400余名,其中专职调解员2600余名。4年以来,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调解纠纷超过70万件,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巨大贡献。
现场投票
据周晓红会长介绍,新当选的第三届理事来自全市不同类型的人民调解组织,与第二届相比增加了来自市级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成员,平均年龄也有所下降,充分展现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新面貌。3名副会长分别为: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夏琳、大厂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杨振、栖霞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于文艳;来自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青年调解员杨青在第二届理事会担任副秘书长,此次被推选为秘书长。
大会现场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任国勇 通讯员 王玥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