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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科普消息:婚外恋借贷纠纷案件,婚外恋借贷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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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婚外恋,女方不简单。

豪放大手笔,买车六十万。

名登男方下,货车带浪漫。

后来关系僵,诉状递法院。

这是一首打油诗,也是一起因婚外恋而引起的经济纠纷。诗中女方的诉求很简单,男方两口子要还钱。我们一起看看这个发生在江西萍乡的民间纠纷案例。

近日,江西萍乡,湘东区法院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刘女士与黄先生相识不久后发展为婚外恋,“热恋”期间,刘女士出资60万元购买一辆货车,登记在黄先生名下。黄先生随后陆续转账30万元给刘女士。后因两人关系闹僵,刘女士将黄先生及其妻子告上法院,称购车款系借款,要求黄先生夫妻共同还款。

法院审理认为,黄先生称购车款项为赠与,但未提供相应证据。60万购车费超出情侣间日常消费,故对刘女士主张借款事实予以确定。

最终,法院认定黄先生应偿还刘女士30万元。此外,因刘女士不能证明借款被用于黄先生夫妻生活,故其妻子无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院的判决合理合情合法,妥妥的没毛病。不过,真要较真起来,还有几点遗憾:

一、黄先生以前陆续用来还款的钱是他自己的吗?如果不能证明是他自己的,里面有多少属于其妻子的呢?要是有妻子的,这个钱是不是也该挪动一下地方换个新主人呢?

二、黄先生固然曾得到刘女士的芳心,但其人品真的不敢恭维。

①婚外恋,就是感情出轨行为。他这个人不讲武德。

②妥妥的谎话哥一枚。李女士的钱应该是借给他买车的。因为在两人感情存续期间,他还了对方30万。要是对方赠与的话,他何必要还呢?

不难看出,黄先生有两把刷子,他擅长拿捏美女的心理,嘴上功夫非同一般。他不但收获了其老婆的爱,还收获了婚外恋人的芳心。让对方主动借巨款与他,这足以证明黄先生非泛泛之辈。

在合法婚姻关系存在的情况下,要是一方非要搞什么婚外情婚外恋,这说明其人品不行道德很差。这样的人应该得到惩罚。当舆论不能约束或者影响违背道德的行为时,法律应当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