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期限和诉讼时效是一回事吗?
起诉期限和诉讼时效不是一回事。经常有当事人问三年内起诉都可以吗?为什么我起诉行政机关违法,法院却说我超期了。显然这些当事人混淆了起诉期限和诉讼时效的区别,从而导致自己丧失了维护合法权益的机会。今天着重说一下这二者的区别。
·第一适用范围不同。起诉期限适用于行政诉讼,诉讼时效适用于民事诉讼。
·第二就是时间不同。起诉期限是6个月是一个固定期间,不存在终止中断的情形,除非有正当理由并由法院决定才可以扣除或者延长期限。而诉讼时效是3年,属于可变期间,只要具有法定事由便可以将其中止中断和延长。
·第三法律后果不同。诉讼时效不是民事诉讼。起诉的法定条件,当事人并不丧失起诉权。对方提出诉讼时效抗变,经人民法院审理发现超过诉讼时效的,会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当事人丧失的是胜诉权。
而在行政诉讼中,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当事人超过了起诉期限,那么会裁定驳回当事人的起诉。也就是说当事人在此丧失的是起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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