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债权债务

必读爆料解答:塘厦个人借贷纠纷案件,东莞塘厦私人贷款

阅读:

欠着近20万元借款,变卖价值70万元的土地后却一分钱不还,东莞市塘厦镇一被执行人本想“瞒天过海”,不料却被东莞市第三法院调查发现其转移土地使用权的线索。最终,在法院强制措施威慑下,该被执行人不得不清偿所有债务,还被罚款1万元。

2014年起,被执行人罗某养分别向多人借款数万元,因其逾期迟迟未还款,债权人纷纷向法院起诉,待判决生效后又向法院申请执行。去年起,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陆续立案受理罗某养作为被执行人的四宗案件,执行标的总计近20万元。

执行过程中,一开始罗某养还主动配合法院执行,与申请人协商还款事宜,并达成初步协议。但真正到了要还款的时候,罗某养不仅不如期履行,还玩起“人间蒸发”。

此后,执行法官通过各种途径积极查找被执行人罗某养下落及财产线索,在前往国土部门调查后得知,其在不久前曾将名下一块土地的使用权转移。之后,在社区协助下,执行法官辗转找到罗某养。经过一番盘问,罗某养如实交代自己为了躲避债务,偷偷将登记在名下的一块土地使用权变卖获得70万元,他把其中40万元用于房屋装修,还给两个儿子一人10万元,所剩无几才想拿来还债。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认为,被执行人罗某养有财产却拒不主动执行生效判决,性质恶劣,遂对其作出罚款一万元的决定,并责令其当天必须履行全部还款义务,否则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在强有力的执行威慑下,被执行人罗某养不得不连夜筹款,将所欠债务全部还清,并于第二天向法院缴纳一万元罚款。四宗执行案件得以全部执结。

申请执行人杨某对法院的执行力大为惊叹,称自己追债多年,罗某养非常狡猾,不是拖就是躲,自己气愤之余也是无计可施,只好求助法院。

“我本来已经没抱希望,没想到法院一直没放弃,还是法院的执行措施管用,我从中真切地感受到法院执行的威严,衷心感谢法官们不懈努力追回欠款。”杨某连声感谢。

【记者】陈香国

【作者】 陈香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