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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科普头条:两个民间借贷纠纷同时上诉,两个民间借贷无力偿还被法院起诉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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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沧州中院民一庭法官王兰英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并顺势成功化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最终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上诉人撤回起诉,离婚案件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两起历经多年的纠纷终得圆满解决。

2020年9月7号,沧县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诉二被告(夫妻)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主张二被告因购置房产、装修房屋、家庭日常经营向其借款698000元,为二被告垫付按揭购买的商品房贷款111909.81元,共计809909.81元,二被告未予偿还,请求二被告共同偿还。沧县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判决认定原被告间民间借贷关系成立。后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向沧州中院提起上诉。

二审主审法官王兰英在审理该案件过程中获悉,二被告离婚纠纷在历经一审、二审均判决不准离婚后,现女方又于近日在沧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因管辖问题该案移送至沧州市运河区法院,运河区法院认为移送不当,已报请沧州中院立案庭裁定,目前正在审理过程中。

面对多年深陷多案诉讼之中矛盾尖锐的当事人,王兰英法官从梳理法律关系入手,认真细致地调阅与该案相关案件的所有卷宗材料,理清了当事人争议的法律关系发生过程,悉心研判当事人在各个案件中诉讼请求和诉讼心理预期。考虑到此案争议焦点为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直接关系到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问题,她认为可以通过调解把两个纠纷一并化解,确定了调解优先的办案思路。

在审理过程中,王兰英法官充分发挥调解经验丰富的优势,积极与各方当事人及代理人沟通,以耐心、公心、诚心从多个角度进行调解,摆事实、讲道理,对各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认真制定调解方案。王兰英法官还主动与沧州中院立案庭、运河区法院、沧县法院联系,沟通解决二被告离婚案件管辖权问题,仅用了两天时间就完成了离婚案件的移送和立案工作。最终,在王兰英法官的不懈努力下,二被告多年的积怨得以化解,在双方互相体谅的情况下和平离婚,对案涉债务承担达成一致意见,并就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调解协议,离婚案件的调解书送达后原告撤回了对二被告的起诉。

上述调解协议的签订,使多年多案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各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这样的结果既体现了法官的司法智慧,更彰显了法院人为民司法的工作理念。以调解方式结案是化解矛盾的最优方式,既有效减少当事人诉累,又大幅度节约司法资源,真正做到公平、效率两不误。下一步,沧州中院将进一步加大案件调解力度,不断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