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黄河不死心,总想着我们在里边住着,你们总不能撵我们出去吧......”看着房屋被腾空,被执行人才恍然大悟,后悔地说道。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李某与贾某、闫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于2022年4月25日立案执行,6月查封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天水市麦积区的房屋,2022年7月13日张贴腾房公告,责令被执行人闫某在2022年7月30日前搬离,但公告期届满后,闫某仍未履行相关法律义务,秦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决定依法强制腾房。
11月18日一大早,秦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赵玉峰带领30余名执行干警集结出发,奔赴执行现场。
为确保此次行动顺利进行,本次强制腾房行动提前制定了执行预案,从组织领导、执行时间、执行地点、执行实施、注意事项等多方面进行统筹规划。组织干警30余人参加,分为执行实施组、清点组、搬运组、登记组、警务保障组等。
“按照分工预案立即行动!”随着现场指挥一声令下,外围警戒拉起,清点、搬运、登记等一系列腾房行动紧张有序地进行。
腾房现场,执行干警在秦州区检察院的全程见证下,对涉案房屋的货物进行清点、登记、打包。
执行全程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录音录像,确保此次执行行动公开、透明。
整个腾房活动历时10个多小时,直至下午7时才将房屋顺利腾空,至此,此次腾房行动圆满结束。强制执行房屋腾退向来是执行案件中的难中之难,秦州区人民法院坚持对拒不腾退房屋类案件加强执行力度,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切实打通保障人民群众司法权益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