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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热点发布:借贷纠纷二审能改判吗,借贷纠纷二审后几天出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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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作出二审终审判决,依法撤销河南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错误判决,德恒郑州委托人的诉求基本获得支持,德恒郑州成功为客户避免近五千万元的损失。

案件回顾:

本案系河南某民营企业与河南某区政府平台公司之间的借款纠纷,河南某区政府平台公司将从银行融资的2亿元贷款以高额利差的方式出借给河南某民营企业使用,河南某区政府平台公司的行为性质系套取银行贷款高利转贷,按照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应当认定该行为无效。然而,一审法院却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并非民间借贷合同为由,认定《协议书》有效并判决河南某民营企业承担高额的利差。

德恒郑州律师于河南某民营企业一审败诉之后临危受命,在充分的尽职调查、事实梳理和法律研究的基础之上,制定了全方位的诉讼方案,即:通过对《协议书》进行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及目的解释等角度论证该《协议书》的合同性质是民间借贷,进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法释〔2020〕17号)第十三条的规定,论证河南某区政府平台公司的行为构成高利转贷,并且结合《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2019〕254号)第52条的规定,从河南某区政府平台公司出借的资金

本案由德恒郑州办公室主任魏俊超担任总负责人,合伙人陈星星律师作为牵头负责人,组成了以唐慧勇、申桐、李卓阳、实习生王雨寒、实习生李诺诺为主要成员的专业律师团队。

德恒律师在本案中以专业、敬业、高效、负责的法律服务为案件取得圆满结果奠定了扎实而专业的基础,在一审结果极为不利的情况下,准确指出该案一审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错误,有力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终德恒郑州律师的专业意见被二审法院采纳,取得二审胜诉的结果,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案件意义:

本案的意义不仅在于个案结果上的胜诉,更在于深化了民间借贷合同法律性质相关裁判规则的理解,明确了高利转贷的核心判断标准,贯彻了“任何人都不应当从其不法行为中获利”的基本法律价值理念,有利于遏制民间借贷市场主体在企业困难时期谋取高额利润等行为,纾解民营企业的融资难题,推进了法律共识与裁判规则的统一,充分展现了司法助力民营企业发展和营商环境建设的职能作用。

合伙人介绍:

魏俊超,德恒郑州办公室主任;主要执业领域为金融证券、公司股权、房地产、建设工程等。

陈星星,德恒郑州办公室合伙人;主要的执业领域为金融证券、建设工程、执行破产等,尤其擅长重大或疑难争议案件的一体化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