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如果在2021年12月3日之前回答,还真是复杂。
先是了解什么情况下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还要了解作出不起诉决定是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列举的哪一种情形。
以前,关于《无犯罪记录证明》,公安机关该不该出、什么情况下出、出什么、怎么出,都没有具体文件规定,甚至有时连究竟是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还是《犯罪记录证明》都不是很清楚,各地基层派出所在执行过程中掌握尺度也不一样。
2021年12月3日,一切都有了明确规定。公安部制定并公布了《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对犯罪记录证明进行了明确规定,并从2021年12月31日起施行。
《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犯罪记录,是指我国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的客观记载。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外,其他情况均应当视为无罪。
有关人员涉嫌犯罪,但人民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裁定,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办案单位撤销案件、撤回起诉、对其终止侦查的,属于无犯罪记录人员。
因此,刑事案件检察院不起诉不影响考公务员、考教师。出国更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