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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观点信息:莞城网络借贷纠纷法律依据,东莞网络贷款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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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如下: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本条是关于借款合同概念的规定。

经检索,在全部六千多万件合同纠纷中,借款合同纠纷占全部合同纠纷的43.95%(截止2021年8月),也就是说,借款合同纠纷几乎占到了全部合同纠纷的近一半。在借款合同纠纷中,民间借贷纠纷则占据了六成以上。

借款合同包括金融借贷合同和民间借贷合同,对于这两种借款合同,其适用的法律规范也存在差异。其中,民间借贷合同,除适用本章相关规范之外,还要重点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以下简称《民间借贷规定》)。如果是金融借贷,则不适用该裁判规则。

在《民间借贷规定》以及其他法律文件中,均有条件的认可了金融机构之外的法人、非法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的效力,但是实践中仍存在对企业间借贷不予认可的情况,如笔者在办案中曾遇到对于非金融机构借款,需要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的,有关部门以贷款人为非金融机构为由,拒绝办理登记手续的情况。


作者:李英律师,广东东方昆仑(东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