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发展对四川汶锦贸易有限公司借款1.5亿元,但董事会并未知情,且西藏发展逾期未还款被汶锦贸易公司提请仲裁。西藏发展认为大股东天易隆兴滥用股东权利,严重损害了上市公司利益,将向拉萨市公安报案。
11月15日晚间,啤酒生产企业西藏发展发布公告称,因对四川汶锦贸易有限公司的1.5亿元借款逾期未还,被提请仲裁。但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并未知情,大股东天易隆兴滥用股东权利,公司已报案并对天易隆兴追偿。
西藏发展称,在11月14日收到成都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答辩通知书、仲裁申请书等文件,其中显示公司于2018年2月11日与四川汶锦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公司向汶锦贸易公司借款1.5亿元,自2018年2月11日-5月10日共3个月,天易隆兴为西藏发展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到了5月10日,西藏发展未偿还1.5亿元,根据约定按 24%年利率计收逾期利息。因此,四川汶锦贸易公司除申请西藏发展与天易隆兴偿还本金外,还要求支付1580万元的利息。
但西藏发展在公告中称,本次仲裁涉及的借款合同金额为1.5亿元,在签署借款合同前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进行信息披露。但经核查,董事会办公室从未收到审议签订该借款合同的提案,从未召集、召开审议关于上述议案的董事会。
此外,西藏发展展开对资金往来的全面核查,认为大股东天易隆兴滥用股东权利凌驾于上市公司内控制度之上,严重损害了上市公司利益,有关人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公司将向拉萨市公安报案并查清相关责任人,向天易隆兴及责任人对公司造成的损失进行追偿。
(责任编辑: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