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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们科普一下民事借贷纠纷法院时效纠纷,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受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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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到底什么是诉讼时效呢?它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

那么,现在就有一个问题:如果诉讼时效过了,钱还要还吗?下面是一则案例。

2014年王某向李某借10万元用于办理出国手续,约定出国前还款。2017年8月20日,王某出国未还钱,李某碍于情面也未提还钱之事。王某在国外3年,与李某有联系,但双方均未提及还钱,2017年8月,王某回国。

2018年10月,李某想买要买房,于是便找王某还钱,王某却说:“我们的借款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我现在可以不还钱了。”李某无奈,只得将王某告上法院,那么,此时你是怎么认为的呢?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同时,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才能消灭: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如果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欠款、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

所以说,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诉讼过程中,如欠款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则人民法院不会主动示明诉讼时效问题,如欠款人提出提出债权已超过诉讼时效抗辩时,经法院审查属实的,人民法院回依法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

尽管如此,也许我们还是会遇到这样的情况,那么,我们应该:

1、直接跟债务人协商,要求履行还款义务,给付欠款。

2、找中间人进行协调,争取让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3、依据双方之间的欠款证据,去法院起诉,超过诉讼时效如果被告不主张诉讼时效的话法院不会主动适用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