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疫情影响,法院的审判、调解、执行等工作不便于在线下开展,但是疫情肆虐没有打乱东莞各级人民法院的审执工作节奏,自2月7日东莞市首宗线上开庭案件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南城法庭敲响法槌以来,法官们的线上办公不停歇,司法服务始终不打烊。
“现在国家正面临困难,很多当事人双方都被在一线的医护人员、公安民警等人的付出感动了,都尽可能避免在疫情期间持续产生纠纷”,刚刚完成一宗微信调解案件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南城法庭法官唐珺珺表示,“医生在前方治病救人,法官在后方诊断社会,疫情当前我们的司法服务不会停止,相信这次的困难也会推动社会的进步。”
南城法庭在线调解双出击
“最近商场里一直在装修,影响了客源,物业不管理还让我赔钱,虽然店铺营业但是基本没有收入,我怎么付得起那么一大笔物业管理费和滞纳金?”2月6日,东莞市第一法院南城法庭开始调解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负责本案的法官唐珺珺了解情况时,通过微信得知了被告邹某的意见。
据唐珺珺介绍,该案件的被告邹某于2017年1月5日承租了东莞市万江街道某商业中心建筑面积1158.42平方米的商铺,但从去年8月份起就一直拖欠物业管理费和水费,原告物业公司在去年底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要求被告支付从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10月7日的物业管理费15538.7元,以及逾期缴纳物业管理费的滞纳金88570.59元,此外还要没收被告两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作为保证金共13901.04元,并要求被告支付水费60008.85元,四项合计大约12万元。
主审法官唐珺珺对本案的审理做出两套方案,一是主动联系并征询当事人意见通过网上开庭方式如期开庭,二是多管齐下加大调解力度争取达成共识。
在调解过程中,首先采取“背对背”的方式了解原被告双方的态度、想法和主要争议点,另外可以“探一下口风”,看看双方最大程度能接受的调解方案是怎样的,法官可以有初步的心理预判,找到双方意见的差距再单独做工作。
“这个过程中,我们发现被告认为商场装修损失客源有物业公司的责任,因此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而物业公司则认为自己仍然在为商户提供水电、清洁和安保等服务,被告没有理由拖欠费用。”唐珺珺介绍称。
在随后的“对症下药”阶段,对于物业公司而言,法官建议其在能够进行调解的阶段先收回物业管理费的本金,暂不考虑追究高昂的滞纳金;其次希望其在疫情阶段能够承担起社会责任,为其他物业公司做表率,“如果能够主动和商户和解的话,一方面可以维持社会稳定,另一方面也能让大家更有精力去对抗疫情。”唐珺珺说。
而对于被告一方,则是通过法律条文告知其“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不论装不装修、谁在装修,都不能否认物业公司提供了物业服务;此外由于疫情期间管控严格,被告来开庭、递交材料很麻烦,如果在国家困难时以此为由“钻空子”,会给自身带来很不利的影响。
经过“背对背”的单独工作后,双方态度有了明显改善,等到双方的意见差距不太大、态度都有所松动和缓和时,法官再建群“面对面”沟通,进一步达成了和解。目前原告同意被告先缴纳物业管理费的本金,暂不追究滞纳金和水费并主动撤诉,被告也很快将两个多月的物业管理费13901.04元返还,该案在开庭前一天以线上调解方式圆满结案。
“疫情期间,双方当事人作为社会的一份子,都能理解、也愿意贡献自己的一点力量——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给国家添麻烦”,唐珺珺说,“同时整个调解的过程也是非常高效的,只用了3个工作日就妥善处理了这个案件。”
大朗法庭防疫办案两不误
2月11日上午,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大朗法庭举行了一场不同寻常的网上庭审,一宗货款纠纷经半小时审理后当庭宣判。
这是一起货款纠纷案件。东莞市某塑胶原料经营部向大朗镇一家五金塑胶有限公司追讨货款1.2万多元及其利息。该公司经营异常,负责人不知去向,法院依法对被告进行公告送达。
本案原定于2月11日在审判庭公开开庭。但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突然来袭,防控形势严峻,承办法官张卓林通过工作微信,提前了解原告代理律师的情况。而原告代理律师今年春节回了湖北老家过年,1月26日才回到深圳,当时尚在医学隔离期,法官征询采取网上开庭的方式,原告代理律师欣然同意。
法庭启用了网上庭审室,借助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平台网上庭审功能,开始了这场特殊的庭审。 法官、人民陪审员和书记员戴着口罩,就坐在电脑桌前,原告代理人出现在视频镜头上,经庭前测试,网上庭审设备良好,画面清晰,声音清楚。
庭审正式开始,宣读法庭纪律后,张卓林如往常一样,主持庭审调查,原告代理律师在视频中出示了证据原件。庭审调查结束后,经合议庭合议,审判长当庭宣判,庭审仅用约半小时结束。庭审结束后,原告代理律师对网上庭审方式连连“点赞”,表示希望法院更多案件能通过网上庭审进行。
据悉,疫情防控期间,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积极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宣传引导当事人利用网上庭审参加案件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尽力保障诉讼参与人人身安全和诉讼权利。
东莞第三法院“隔空”听证
“双方信号都已接入,现在庭审正式开始,咚~”。
2月10日上午10点,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击声响起,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东莞市第三法院第八审判法庭开庭审理。法庭内,只有民一庭庭长叶志聪担任审判长的合议庭三名法官和书记员,原、被告席位上却空无一人,原告代理律师及其提供的证据材料出现在法庭两侧的屏幕上。
在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因被告下落不明,法院采用了公告形式送达。案件在春节前已公告定于2月10日开庭,但却被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庭审计划。为了减少当事人外出,降低疫情感染风险,又使案件审理有序进行,综合考量案情后,承办法官尤中琴向原告方提出进行网上开庭,并获得其同意。
开庭前,尤中琴法官让原告代理律师提前将证据原件拍照通过微信发送过来,对证据材料进行了详细核对。法官助理通过微信、电话指导原告代理律师如何使用微信小程序“粤公正”注册参与网上开庭,为了确保网络庭审顺利进行,技术人员在开庭前对网上开庭设备进行了多次调试。
庭审时,原告代理律师通过视频连线,完成了陈述、举证,接受合议庭的询问,充分发表了意见,为了保障未到庭被告的合法权益,合议庭还要求原告将所有证据原件通过不直接接触的方式提交给法庭附卷。短短30分钟,这场同步录音录像的线上庭审顺利结束。
“足不出户就能进行庭审,这样人性化的司法服务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益和生命健康。”庭审结束后,原告代理律师对这一做法大为称赞。
“当前是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积极推进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开庭等线上诉讼活动,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参与诉讼活动,既避免了当事人出行风险,又避免了延误诉讼进程,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为坚决打赢疫情阻击战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副院长萧稚娟说。
【记者】于羽佳
【通讯员】刘伟乐 黄彩华 杨亨楷
【作者】 于羽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