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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看法大全:泸州民间借贷纠纷,泸州哪里可以借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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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

泸州男子杨某从一家“财务服务公司”借款1万元后,刚到账就被对方以“保证金”“服务费”等名目收回6500元,实得借款3500元。随后,“新贷还旧贷”“利滚利”等,让杨某一步步落入“套”中,最终因无法还清借款,遭到威胁、恐吓等暴力催债后,被迫从家中7楼窗户跳下,造成全身多处骨折。

7月16日,由江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等8人涉嫌诈骗犯罪案,在江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

法庭上,公诉机关指控:自2017年4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某等8人开展小额放贷业务,以公司名义实施“套路贷”。该团伙通过微信、中介等方式吸引被害人借款,诱使被害人签定虚高的借款协议和借条。在放贷过程中,先按照虛高的借贷协议将资金转入被害人账户,随即以“资料费”“手续费”等名义将部分资金收回,但仍要求被害人必须按照虚高的借款金额分期归还借款。在部分被害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再次向被害人放贷,通过“以贷还贷”的方式恶意垒高被害人债务,以达到进一步占有被害人钱财的目的。各被害人的最终实际还款金额,均远远超出其借款金额。

由于涉案人数众多,案情疑难复杂,法院将择日宣判。

张某等人是如何一步步设“套”的?看泸君带你详细了解——

01 “无需抵押、无需担保、快速放贷”为诱饵

2017年,张某等4人注册成立泸州市中泸财务服务有限公司,假借开展民间借贷之名,对外招募犯罪嫌疑人赖某等4人作为公司业务员,负责介绍、办理业务以及“家访”和收账。该团伙通过微信、中介等方式宣传吸引客户,以低息、无需抵押、无需担保、快速放贷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诱使被害人签订虚高的借款协议。

经查,2017年4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张某等8人按照上述方式,先后实施“套路贷”13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诱骗被害人黄某洋、张某等13人,签订远高于实际贷款金额的虚假借款合同。

02 放贷前“家访”,盘剥借贷本金

为形成虚高借款合同与银行流水一致的证据,嫌疑人前期套路是“家访”。在放贷过程中,先按照借贷协议将资金转入被害人账户,随即以“行规”收“介绍费”“手续费”等名义,要求借款人交还部分“保证金”,但借款人仍须按照虚高的借款协议和借条上显示的金额分期归还借款。

其中,2018年4月21日,犯罪嫌疑人张某诱骗被害人童某签订3万元借款协议、虚假空白房屋租赁协议和汽车质押合同。在对童某进行“家访”后,童某账上收到3万元贷款,张某又以收取“资料费”“家访费”“服务费”名义收回7300元,但仍要求童某分期归还3万元本金及利息。童某在归还部分欠款后无力继续偿还,张某等犯罪嫌疑人又以相同的方式向童某贷款4次。因无力偿还,童某一辆小汽车被扣押。经查,童某先后从张某等人处借得113100元,但实际还款204800元。张某等人共非法获利91700元。

03 “以贷还贷”,恶意累高被害人债务

2017年5月29日,犯罪嫌疑人张某等人诱骗被害人游某签订虚高借款协议,在进行“家访”后,张某向游某转账7562元,但仍要求游某分期还款13248元。其间,游某还款逾期,张某明知游某无法偿还欠贷,仍先后八次继续向其放贷,恶意累高游某的债务。经查明,游某先后在张某等人处实际借得92690元,先后实际还款223780元。张某等人共非法获利131090元。

04 暴力摧收,向被害人施压

2018年10月1日,为追讨欠款,犯罪嫌疑人赖某追到借款人杨某家中,要求杨某立即偿还欠款。杨某被迫从家中7楼窗户跳下,造成全身多处骨折,经法医学鉴定损伤为轻伤一级,伤残等级为十级伤残。

在催收环节,犯罪嫌疑人张某等相互配合,除了采取打电话威胁、上门恐吓、滋扰等方式干扰被害人及其亲属的正常生活及工作外,还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向被害人施压,逼迫其还款。

2018年5月28日,犯罪嫌疑人张某以虚高的借款合同向江阳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害人黎某雅归还高于实际贷款金额的虚假借款20250元。经法庭调解,黎某雅欠借款本金14036元,从2018年8月起每月30日前偿还张某500元,直至借款还清为止。

文丨方霞

编辑丨阮春华 郭建 责编丨杨茜 谢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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