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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新闻速递:借贷纠纷中虚假诉讼罪是指,虚假诉讼罪 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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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间借贷纠纷中常见的虚假诉讼主要有两种类型:

第一种,通谋型虚假诉讼 。具体表现为原、被告互相串通,出于逃避债务等不正当目的,虚构法律关系或捏造法律事实,意图使法院作出错误判决,从而损害案外人或多个被告中的其他被告合法利益的行为,因原、被告配合虚假诉讼的利益一致,故在诉讼中双方往往缺乏实质性的对抗,而是表现得异常配合,很容易达成和解。

第二种,单方虚假诉讼。具体表现为原告一方虚构借款事实以骗取法院的判决从而获取不正当利益。单方虚假诉讼的原告一般都能够提交一些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或资金往来的证据,如借条、欠条、银行流水等,因而更具有隐蔽性。此种类型虚假诉讼的认定往往更加困难,更需要虚假诉讼案中的被告方积极主动地搜集证据、梳理事实向法庭全面还原事实真相。

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是虚假诉讼犯罪易发的民事案件类型之一,常见的虚构借款事实表现在:

1.持有他人签名的空白纸自己添加虚构的借款内容;

2.持有他人签名的纸张将其他内容撕掉与自己虚构的借款内容拼接在一起;三、与他人存在其他经济往来后自己伪造借条将其他性质的款项虚构成借款等等。

三、民间借贷中可能存在虚假诉讼的情形

1. 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

2. 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

3. 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

4. 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

5.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

6. 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或者诉辩明显不符合常理

7. 借款人的配偶或合伙人、案外人的其他债权人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

8. 当事人在其他纠纷中存在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形

9. 当事人不正当放弃权利

10. 其他可能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形


民事诉讼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千万不要抱着可能发现不了的侥幸心理虚构债权债务,一旦在民事诉讼中被法院查明系捏造事实提起诉讼,不仅起诉的不法目的无法实现,还会被处以罚款,更严重的是可能还会落得个阶下囚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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