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姓名
何敏儿
身份证号码
449****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万江区新村沿江南路
案号
(2022)粤1324执1038号
判决义务
偿还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并负担受理费2832元、公告费300元。谭思武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清偿承担保证责任。
执行法院
龙门县人民法院
举报联系
曾法官0752—7869938
上一篇:现场爆料发布:贵州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律师,民间借贷咨询(贵阳)
下一篇:关注动态报道:黄江企业借贷纠纷案例分析,企业借款纠纷
文章标题
上篇/下篇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