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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揭秘速递:民法典借贷纠纷司法解释,民法典关于借贷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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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王岩律师。今天我们来继续逐条解读《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法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责任的规定。

【法条解读】

借款人的主要义务就是还款付息,未按期返还借款的,是一种严重违约行为,会给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特别是在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情况下,其出借资金的主要如果借款人不按期返还借款,就会使贷款人无法保证存款的按期支付,造成存贷收支不平衡的局面,引发“三角债”等多种纠纷,影响国家经济的良性循环。因此,借款人应当对其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明确逾期还款的借款人的法律责任,是各个国家或者地区在借款合同中着重解决的问题。一些国家及国际金融机构都在其借款合同中明确规定,逾期还款的,贷款人可以加收利息。就金融借款的逾期利息问题,商业银行法第42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期归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到期不归还担保贷款的,商业银行依法享有要求保证人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或者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2年内予以处分。借款人到期不归还信用贷款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2003年12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第3条规定:关于罚息利率问题。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就民间借贷的逾期利息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9条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1)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30条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上述民间借贷逾期利率标准因中国人民银行的最新规定可能会发生变化。中国人民银行在2019年8月17日发布公告,决定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从2019年8月20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每月20日9时30分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2019年10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再次发布公告,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各金融机构不得签订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合同。有的意见提出,建议将司法解释中的24%和6%分别修订为“合同订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4LPR)”和“合同订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考虑到实践中金融机构对逾期借款主要是通过加收利息的办法来追究借款人的违约责任的,本条规定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根据该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对逾期利息的问题作出约定,这种约定既可以是自然人之间对是否收取逾期利息或者逾期利率为多少的约定,也可以是金融机构与借款人在国家规定的幅度内对逾期利率的确定。如果金融机构借款时,没有对逾期利率作出约定,那么,金融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利率向借款人收取逾期利息。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借款人支付的逾期利息为何大于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的利息。就金融借款合同而言,主要是基于两方面原因:一是为了惩罚借款人的违约行为,维护金融秩序;二是贷款人为了摆脱借款人不能按期返还借款所造成的资金周转困难,通常需要进行同业拆借,以解决资金调度问题。而拆借市场上的拆息一般高于贷款利息为此,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对逾期借款支付逾期利息大于借款期间的利息,是弥补其拆息成本的措施之一,既可以减少资金风险,又可以减少自己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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