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渗水,相信有许多人都遇到过,不是自己家往邻居家漏水,就是邻居家往自己家漏水。如果发现及时的话,还可避免产生更大的后果。如果发现不及时,就会给自己或者邻居家造成房屋家具或者财产损失,严重影响自己和他人的生活质量。很多时候会因此产生纠纷,甚至为此闹上法庭。
渗水的原因有很多,往往很难确定,房屋渗水不仅会给房屋及家具造成财产损失,还会严重影响居住体验和生活质量,同时也不利于邻里关系的和谐。如何处理此类纠纷,让许多法官为此苦恼不已。
家住湖北麻城某小区某栋16楼的老李,与邻居老张因为墙体渗水产生纠纷已经有两年了。
两年前,老李发现女儿卧室的一面墙壁出现浸湿起硝、表皮脱落的现象。因为卧室面积不大,所以女儿的床只能紧挨着墙放置,这样才有走动的空间。但现在这面墙出现了明显的渗水现象,已经严重影响到了这个房间的使用。
考虑到自己并没有在这面墙中安装水管,卧室地板下面也不可能有水源,那么墙面渗水的原因,就只能是来自隔壁邻居家了。因为墙的另一边正好是邻居老张家的卫生间。
为了慎重起见,同时也是为了不导致邻居间发生误会,老李又观察了三个月时间。结果他发现墙体渗水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无奈之下,老李只好敲开了邻居老张家的门。
当老李把自己的来意对邻居老张说明之后,令他担心的一幕还是发生了。老张明确表示,自己家卫生间的防水做得非常好,材料和做工都是最好的,不可能会渗水。老张说,如果会渗水,那么我家卫生间的墙壁为什么是完好的?双方谁也说服不了谁,为此两家人争吵不休,物业公司上门查看,也没有找出渗水的原因。
无奈之下,2022年9月,老李将老张起诉到法院,要求老张排除妨害,恢复卧室原状,并赔偿损失。
法院认为,要确定是否是老张的责任,只有彻底搞清楚墙体渗水的原因。因此法院委托专业机构对老李家墙体渗水与老张家的卫生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鉴定,鉴定费1.5万元由原告老李承担。
鉴定机构在老李家卧室中靠近两家卫生间的两处墙体和地面,分别开凿了坑洞,然后进行了闭水实验。实验过程中分别在两家卫生间存水,然后观察坑洞内水迹变化。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实验,与老张家共墙的墙面坑洞中水迹出现明显扩散,而老李自家卫生间墙面这边没有明显变化,鉴定人员初步认定墙体浸湿的原因,就是老张家卫生间渗水。
但是对鉴定机构得出的这个结果,老张根本不接受。他坚持认为自己家卫生间的防水做得非常好,不可能渗水,老李家墙体渗水是他自己家的原因。两家人再次吵作一团。法院一时也不好做出判决。
此案的难点在于,从老李的角度来说,由于老张家的原因,导致他的墙体渗水,那么如何找到渗水点,如何排除妨害是老张家的事情,与自己家无关;而老张坚持不认可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哪怕真的是他家卫生间的原因,但由于他家卫生间的墙体并未渗水,所以老张同样不会对自己的墙体进行维修,那么老李家的墙体渗水就得不到解决。因此法院决定进行现场勘验,彻底找出原因,划清责任。
2023年3月24日,法院决定组织一次现场勘验。法官提出的勘验意见是:砸开老张家卫生间中共墙墙面和地面,看防水层下的垫沙中是否存水。如果垫沙中存水,老张要重新做防水;如果垫沙中未存水,老李负责把卫生间修复。经双方一致同意后,现场勘验进行。当砸掉地面瓷砖,挖出水泥沙,破掉防水层时,积水一下子涌了出来。渗水的原因终于查明。
原因查明之后,老李和老张心平气和地坐了下来,在承办法官的协助下,两人就如何重新做防水,如何恢复卧室原状,如何赔偿老李的鉴定费损失,如何给老李家造成的生活不便进行适当补偿等问题进行了协商。之后两人达成了一份调解协议,事情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相邻权纠纷最好的解决方法仍然是当事双方协商解决
现实生活中相邻纠纷非常常见,不过这类纠纷解决起来并不是那么容易。特别是涉及排除妨害的纠纷,让许多法官都感到头疼。这是因为此类案件直接影响当事人的生产生活,矛盾较为突出;案件双方当事人谁也不能说服谁,都认为道理在自己一边;此类纠纷处理起来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对鉴定的依赖程度高,查明事实较难;判决结果只会对一方有利,对另一方明显不利,作为民事纠纷,执行起来困难较大。因此如何化解此类纠纷,对法官们来说是件比较棘手的问题。
其实解铃还须系铃人,发生相邻纠纷,最好的办法还是由当事人积极协商解决。《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所以如果纠纷出现之后,双方当事人应直面核心问题,不做无谓的争执,从对方的角度出发,多替对方考虑,不无理取闹,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协商解决问题。不争执,不赌气,相向而行地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