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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动态讯息:关于余丽华借贷纠纷案,余丽明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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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1086 公司简称:国芳集团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国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源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比期初减少257,690,638.23元,下降36.65%,主要原因为归还短期贷款。

2、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增加29,400,324.69元,增长30.20%,主要原因为集团公司增加向甘肃杉杉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的借款2,553万元。

3、报告期末,存货比期初增加56,082,553.11元,增长58.40%,主要原因为购买茅台酒,库存增加。

4、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减少69,089,944.40元,下降78.93%,主要原因为宁波万盛投资有限公司8,500万元转长期股权投资。

5、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增加160,699,180.09元,增长182.40%,主要原因为增加对甘肃杉杉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的投资及将公司对吉林奥莱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从其他权益工具科目调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6、报告期末,短期借款比期初减少150,000,000.00,下降75%,主要原因为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减少。

7、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减少10,121,599.16元,下降 92.41%,主要原因为年初预提年终奖已发放。

8、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比期初增加7,204,282.92元,增长125.48%,主要原因为增加未消费会员卡所产生的增值税。

9、报告期末,合同负债比期初增加61,138,060.90元,增长138.43%,主要原因为会员卡未消费数(不含税)增加。

单位:元

10、报告期末,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1,412,796,138.50元,下降68.27%,主要原因为公司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联营收入采用净值法,影响收入成本同时减少。除上述原因,公司用新收入准则核算上年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实际下降10.05%。

11、报告期末,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1,389,823,188.50元,下降80.13%,主要原因为公司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联营收入采用净值法,影响收入成本同时减少。除上述原因,公司用新收入准则核算上年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实际下降13.25%。

12、报告期末,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减少9,817,881.46元,下降35.34%,主要原因为营业收入下降及疫情期间国家免税政策的影响,导致税金减少。

13、报告期末,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42,154,737.28元,增长39.88%,主要原因为乐活汇项目开始摊销及增加了南关分公司费用。

14、报告期末,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0,943,238.05元,增长105.66%,主要原因为利息收入下降,利息支出增加。

15、报告期末,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4,017,347.10元,增长134.21%,主要原因为国泰君安分红增加。

16、报告期末,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1,074,469.83元,增长132.50%,主要原因为增加政府补助。

17、报告期末,营业外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10,306,583.08元,增长3,777.89%,主要原因为西固分公司关店,对兰州家铭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的赔偿。

单位:元

18、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比上年同期减少82,450,614.27元,下降71.16%,主要原因为销售收入下降及增加支付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货款。

19、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比上年同期增加198,508,721.21元,增长72.96%,主要原因为公司乐活汇项目结项及对甘肃杉杉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的投资款已付清。

20、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比上年同期减少248,410,875.16元,下降804.20%,主要原因为公司归还流动资金贷款。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086 证券简称:国芳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1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0月27日上午10:00在公司十五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其中董事张国芳、张辉现场参加,董事张辉阳、余丽华、陈永平、冯万奇、洪艳蓉以通讯方式参加,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国芳先生主持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编制了《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董事会认为上述报告及其摘要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第三季度整体经营运行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议案》

公司副总经理王丹萸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已向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王丹萸女士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含下属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86 证券简称:国芳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2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下午14:00在公司十五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监事白海源、魏莉丽、蒋勇以现场方式参会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白海源主持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编制了《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附注(未经审计)等各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0年三季度整体经营运行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

以上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 事 会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86 证券简称:国芳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4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王丹萸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丹萸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正式生效。

王丹萸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其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含下属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王丹萸女士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对王丹萸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证券代码:601086 证券简称:国芳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3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末门店变动情况及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已开业门店分布及变动情况

(一)控股公司开设的门店分布及变动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在甘肃地区、宁夏地区、青海地区共拥有已运营门店12家,其中:百货业态为主的门店6家,分别为东方红广场店、白银世贸中心店、宁夏购物广场店、张掖购物广场店、西宁国芳百货店、国芳G99购物中心(乐活汇项目);超市6家,分别为综超广场店、综超曦华源店、综超长虹店、综超七里河店、综超南川店、综超皋兰店。公司经营面积共33.62万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注:银川地区其他租赁面积631.13㎡。

(二)联营公司开设的门店分布及变动情况

公司与杉杉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的甘肃杉杉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5日正式营业,该项目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白道坪北环东路888号,经营面积106210平方米,经营业态为奥特莱斯,物业权属为项目公司自建,租金为“固定+浮动”的利润分成模式。

二、已签约待开业门店情况

1、兰州东方红广场地铁商业街项目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数据

1、报告期内,公司按业务分类情况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报告期内,公司按地区取得零售业务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为真实反映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司已将上年度数据以新收入准则方式调整后进行对比。

以上经营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