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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解]追踪信息:厚街金融借贷纠纷案件,厚街金融贷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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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3年开始,于某、潘某先后投资开设了三家公司,先向私人募集资金,再以月息3-10分的高额利息放贷给经营资金存在困难的中小企业经营者,其中大部分为厚街的鞋企。

该团伙以家族亲情为纽带,层级明确,于某为组织、领导者,潘某为组织者,骨干成员较为稳定。

为了保证放贷资金和利息能够及时收回,从放贷的那一刻开始,该团伙就对每一个借贷企业进行严密监视。

为规避法律风险,于某等人在跟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时,故意不填“还款日期”、“月利息”等项目内容。

一旦发现借贷人无力清偿债务时,于某团伙便采取拘禁、殴打等方式,逼迫借贷人清偿债务。除此之外,该团伙还会以“软暴力”的方式纠缠借贷人,对借贷人进行无休止的骚扰。

通过上述种种手段,于某团伙敛聚高额财富,仅仅以2018年为例,于某等人投入约2400多万元,非法获利就高达1000多万元。

经过缜密侦察,东莞警方最终打掉了这个涉黑恶违法犯罪团伙,17名团伙成员无一漏网。

2020年8月26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于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00万元;以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潘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没收个人财产400万元;其他1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80万元至5万元不等。一审判决下达后,部分被告人提起上诉。

2020年9月28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何颜宇

法官说法

1、从节目中我们发现,该团伙在签订借贷合同的时候,故意不写还款日期、利息等,我们怎么来看这种借贷合同呢?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何颜宇表示,他们这么做主要是为了规避风险,方便调高利息向当事人索债。因为非法放贷的行为不仅会扰乱金融市场秩序,而且易于滋生黑恶势力,容易引发伴生和次生的违法犯罪活动。

就本案来讲,于某这些行为就引发了寻衅滋事以及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

2、不管是在警方侦查阶段还是在法院一审二审过程中,该团伙主要成员一直辩称自己只是放高利贷,拒不承认自己涉黑,其中的原因是什么?

何颜宇认为,因为涉黑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在实践中,很多不法分子都会心存侥幸,不承认自己构成涉黑犯罪,妄图逃避法律的制裁,避重就轻。

违反国家规定,以盈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我们就会按非法经营罪来处理。

在本案中,于某等人的行为就衍生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所以对于于某按涉黑犯罪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