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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爆料盘点:民间借贷纠纷调解后裁定书,民间借贷纠纷调解书有时效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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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4日讯近日,南安市人民法院官桥法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成功调解一起堂兄弟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被告王甲(化名)与原告王乙(化名)系堂亲关系,王甲因经商缺乏资金于2015年向王乙借款50万元,约定3个月还清,到期后,王乙多次催讨无果。2017年,王甲再次表示将于2018年12月30日前还清借款,王甲的哥哥、伯父共同为王甲担保。届满后,王甲仍未还款,双方关系急速激化,王乙将王甲及其哥哥、伯父一同起诉到南安法院。官桥法庭受理此案后,随机选定人民陪审员王秋凉和张桂治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该案开庭前波折不断,先是被告王甲等人拒不配合,经多次询问均不愿提供可供送达地址,法院最终只能采取公告送达。开庭前,王甲又向法庭邮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要求将该案移送外地法院审理。南安法院经审查依法驳回异议,王甲不服裁定,向泉州中院提出上诉;泉州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后来,王甲等人表达和解意愿,但王乙因被告多年未还款耿耿于怀,十分抵触、拒绝和解。开庭过程中,双方对立情绪严重,多次无法沟通。

陪审员王秋凉和张桂治在旁观察,发现其4人言语之间还是顾念亲人情分,遂采取“亲情融化法”:以“堂兄弟一家亲”作为调解突破口,先分开劝说,再一同调解。最后,承办法官陈伟平与两名陪审员“情、理、法”三方面贯通,耐心劝导,动之以亲情、晓之以法理,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至此,一件堂兄弟积怨多年的案件得以解决,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陈伟平 杨聪灵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