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科技发展网络信息如井喷式爆发大家可以在网络上畅所欲言但许多人网络言论极其随意甚至造谣攻击污蔑他人那么网络上造谣、诽谤他人将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公安部网安局部署开展为期100天的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汨罗市公安局网安大队联合辖区各派出所,不断强化网上谣言信息巡查和清理整治力度,坚持分类处置,依法有力打击了一批网上恶意造谣、诽谤他人的违法行为。
现将三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01胡某编造、散布网络谣言案
一则“汨罗某地出现红灯区”的配图视频出现在某网络平台之上,引发网友关注。汨罗市公安局网安大队迅速对此展开核查,发现为虚假信息。
6月26日,汨罗市公安局白水派出所依法将视频发布者胡某传唤到案。
经查,胡某(34岁,湖南汨罗人)为博取关注,赚取流量,故意将某夜宵店的红色灯箱拍摄模糊化处理后,通过某网络平台进行发布,并在视频中配音:“汨罗某地出现红灯区(涉黄场所)”,引发大量网友围观,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当日,汨罗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胡某罚款处罚,并责令删除相关视频。
02甘某某造谣、诽谤他人案
6月26日,汨罗市公安局网安大队与川山坪派出所办理一起在微信平台恶意捏造事实诽谤、辱骂他人的案件,依法对发布虚构事实,诽谤他人的网民甘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经查:违法行为人甘某某(男,34岁,汨罗市川山坪镇人)因为邻里纠纷,对邻居怀恨在心。自2023年6月23日开始,甘某某在该村村民议事微信群内,先后发布了100余条语音、文字信息,故意捏造、散布谣言,并恶意引导网民,对他人名誉和社会造成负面影响。
目前,违法行为人甘某某因涉嫌利用网络造谣、诽谤他人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03曾某造谣、诽谤他人案
5月15日,曾某以前夫与陈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在“汨罗某信息交流辅助群”、“汨罗某村民微讲习群”和“某优选群”发布不当言论,对受害人陈某进行诽谤。
汨罗市公安局古培派出所将曾某传唤到案,展开调查。违法行为人曾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汨罗市公安局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网警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保持理性思考,增强防范意识,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公安机关在加强宣传讲解的同时,将继续加大网络谣言打击整治工作。同时,也希望广大网民积极参与到净化网络环境的行动中,通过多种渠道及时举报网络谣言、传谣等违法犯罪线索,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