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给别人,借款人也出具了规范的借条,但如果忽略了一件事,当出借人因为债务人不还钱去打官司时,即便债务人认可借钱这事,出借人也可能输掉官司。
这里提醒出借人一件重要的事,就是往外借钱时一定不要给现金,一定要通过转账的方式把钱给对方。
如果出借人没有通过转账方式,而是提供的现金,下面两种情况都可能让出借人输官司。
第一种情况,债务人丧了良心,不认可收到钱。
这种情况下,法官会将钱款已经实际交付的举证责任分配给出借人,出借人没有转账凭证很难举证,特别是金额比较大的,没有转账凭证,大概率要输官司。
第二种情况,债务人认可借款事实,也认可收到了钱。
这种情况下输官司,可能出借人更不能理解,实际上这种情况下,法官要审查案件是否是虚假诉讼,随着近来年打击以诉讼为手段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法院对虚假诉讼力度加大。两方打官司时,债权人和债务人如果气氛比较“友好”,出借人不能提供转账凭证的情况下,很可能被认定为虚假诉讼,而不被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