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李自强
欠了七千余万元逾期不还,青岛两企业产生借款纠纷,市北区法院日前成功调解,自证据交换至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仅用了15天时间。
据了解,被告青岛某纤维公司于2016年5月向原告青岛某集团公司借款六千七百万元,约定于2021年5月4日,偿还本息共计7000余万元,吴某某作为担保人。逾期未偿还,青岛某集团公司于2021年10月将被告青岛某纤维公司、吴某某起诉至市北区法院,并申请保全,后原告追加诉讼至7000余万元,并再次申请保全。市北区法院民二庭法官宋治宇接到案子后,主动与原被告进行电话沟通,在得知被告对原告诉讼请求有异议的情况下,并未急于确认开庭时间,而是第一时间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对账,引导双方当事人明确争议焦点、庭后落实相关事实。
证据交换后,承办人及时跟踪案件进展情况,多次听取原被告双方的意见,积极与原被告双方沟通,耐心细致地做双方调解工作,最终原被告于达成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调解结案。该案自证据交换至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仅用15天时间。
在最高人民法院下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中级人民法院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以来,市北区法院开始陆续受理大标的额案件,并积极转变审理思路,在准确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灵活采用多种审理方式,同时也不断加强审判业务能力,积极适用新的审判形势,进一步做好民商事审判工作,为当事人提供更加全面、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