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刘朝收到了来自申请人李某的一面锦旗,锦旗上的16个烫金大字表达了对人民法院、对执行干警满满的感谢之情。
事情还要从两年前说起。申请人李某与被申请人韩某是多年好友,韩某邀请李某合伙经营建材生意,李某欣然答应,并投入20余万元作为出资,但不久,由于生意不景气,李某不想继续合作,便与韩某协商退出。为了结算投资款项,双方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将20余万元投资款作为韩某向李某的借款,由韩某限期向李某偿还。但协议签订后,韩某除了初期进行零星还款外,对剩余的18万余元欠款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李某无奈将韩某起诉至法院。
案件经过一审、二审,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承办人刘朝研判案情后认为,本案的执行存在两大有利因素,一方面,李某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查封了韩某名下的一处房产,使案件具有明确的执行标的物;另一方面,韩某经商多年,具备筹款的渠道和能力。综合上述因素,执行干警决定采取“以拍促执”的方法,加快执行进度,果断启动对韩某房屋的拍卖程序。
直到收到法院的执行裁定书,韩某才拨通执行局电话,与执行员刘朝取得联系。执行员对其晓之以理,除了向其说明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严重后果,更从她的角度出发,告诉韩某尽快还款,使房屋不被“强腾”,也是对家人负责。这让韩某深感触动,她当即承诺还款。经过多方筹措,韩某于当天凑齐了全额执行款,并全部履行到位,至此,一起大额民间借贷纠纷圆满执行完毕。
群众利益无小事,在今后的执行工作中,北关法院将进一步完善案件研判机制,以部门联动和信息化手段,用足用好财产处置手段,确保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顺利实现,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