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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不还,房子被法院依法拍卖后,欠债人仍拒绝搬出?日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对此强制清场,将房屋顺利交付给买受人。

欠债不还,房屋被拍卖拒绝搬出

2018年12月,周某和妻子甘某因买卖合同纠纷,被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判令须支付李先生4.5万元。但判决生效后,周某二人并没有主动履行。2019年8月,李先生来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虎门法庭,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虎门法庭执行干警通过全国执行查控系统,查得甘某名下在惠州市大亚湾澳头海天阳光花园有一套小房子。经查,该房子80余平方米,尚欠银行抵押贷款20多万元,而周某和甘某在其他法院还有尚未偿还债务3万多元。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决定对上述房屋依法予以拍卖处理。

2020年9月,新冠疫情趋于平稳,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虎门法庭执行干警前往惠州上述房屋进行现场调查,发现屋内仅周某一人居住,甘某去向不明。周某称,他与甘某已离婚,目前房屋由他占有使用,他也不清楚甘某去向。执行干警告知周某,如本案债务不能主动履行,法院将依法拍卖该房屋,并向周某送达了限期搬离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周某对此未提出异议。

2020年10月,执行干警再次奔赴惠州当地,现场查看房屋情况,但周某、甘某均不在。执行干警电话联系上周某,周某说,他在深圳出差,屋内物品均已打包,在法院拍卖前就会自行搬离。执行干警告知周某法院将依法对房屋进行拍卖的流程和相关事项,周某未提出异议。

2020年12月,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在网上依法对上述房屋进行公开拍卖,由案外人祁先生以最高竞价拍得。2021年1月,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向买受人祁先生送达了房屋确权相关文书。但在2021年3月,祁先生向法院反映,周某霸占房屋不肯搬出,他无法接收所买受的房屋。

2021年4月,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虎门法庭执行干警再次奔赴惠州当地案涉房屋,发现祁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周某仍然占据房屋,声称自己没有地方住,也没有收入

为了维护法律权威,保障买受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决定对上述房屋另行安排强制清场。

莞惠法院联手,强制清场交付房屋

经制定周密的工作预案,并与当地惠州市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协调,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28日开展了强制清场行动。

当天早上,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虎门法庭派出执行干警5人,在法警大队4名法警协助下,奔赴惠州当地案涉房屋现场。惠州市大亚湾区人民法院指派执行干警后方协调,现场增派2名法警协助维持秩序。

在强制清场过程中,执行干警首先对周某进行劝离,告知其妨碍执行要承担的后果,但周某仍拒绝腾房。执行法官果断下令,由法警将周某强制带离现场,并由当地法院协调,将周某羁押于当地辖区派出所。

经过思想教育,周某终于同意腾房,在附近找了一处库房存放搬迁物品,案涉房屋得以顺利交付给买受人。考虑到周某以实际行动表示悔改,结合当前的疫情防控情况,执行法官依法对周某进行了口头训诫后,将其释放。

文字:尹金钟 通讯员:黄彩华 祁嘉熙

编辑:张东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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