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证券股份(下称西南证券,600369)近日发布公告称,其作为“西南证券鑫沅质押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起诉新光控股集团(下称新光集团)股票质押式回购违约的案件获一审判决。
法院确认西南证券对新光集团享有本金及利息、违约金等合计9.3亿元债权,并对新光集团质押的1.75亿股新光圆成(现ST新光,002147)股票享有优先受偿权。
2016年5月9日,新光集团与西南证券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此后一年多时间里,新光集团三次向西南证券质押ST新光股票,累计质押2.02亿股,累计融入资金10亿元。
根据约定,购回期限为3年,购回年利率为6.9%,违约金率为每日千分之一。
2017年10月11日,新光集团购回了部分股票,购回金额为2亿元左右,其中包括本金2亿元,利息79万余元。
2018年9月20日,新光集团并未按照约定支付融资本金的利息。西南证券作为“西南证券鑫沅质押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按照该资管计划委托人指令,2018年11月16日代表该资管计划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新光集团就新光圆成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承担违约责任。
2018年11月16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决定立案受理, 后续该案移送至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在诉讼中,西南证券并未按照千分之一的标准,而是选择以17.1%的标准求偿,在与6.9%的利息合并计算后,刚好符合最高院《关于审理民间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24%的支持标准。
本次,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17%违约金获法院支持,西南证券对被告新光集团享有本金8亿元、利息4722.67万元、违约金8246万元,合计9.3亿元的债权。另外,西南证券并对新光集团质押的1.75亿股新光圆成股票享有优先受偿权。
但西南证券也表示,作为该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仅严格遵照委托人指令处理相关事务,案件的最终诉讼结果由委托人实际承受。
“上述案件未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造成影响,公司各项债券均按期足额付息兑付,未发生违约情况。 ”
虽然西南证券表示案件对公司未造成影响,但想要获得新光集团的偿付并不容易。
天眼查显示,新光集团前身为浙江新光控股集团,成立于2004年,并于2005年更名为新光控股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和虞云新夫妇,两人持股合计100%。
新光集团旗下的上市公司是ST新光,新光控股的持股比例为62.05%。ST新光的实际控制人为和虞云新夫妇。2018年3月,在“胡润全球白手起家女富豪榜”上排第26名,成为浙江女首富。
2018年9月26日,新光集团旗下债券“15新光01”、“17新光控股CP001”发生违约,未能偿还回售本金及利息合计22.3亿元,随后深交所向ST新光下发关注函,要求其自查是否对上市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2019年12月31日,安徽证监局发布市场禁入决定书,、虞云新夫妇在担任ST新光董事、实际控制人期间,其指使、安排新光集团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关联交易事项、上市公司违规担保事项、共同借款事项,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情节严重。依据相关规定,二人被安徽证监局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上市公司ST新光也受牵连。2018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前一年的13.58亿元变为亏损2亿元;根据公司披露的2019年业绩预告,全年亏损在44亿-49亿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