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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新闻报道:最高法网路合同纠纷,网络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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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的兴起,数字化经济发展的需求显著增长,电子合同作为新兴的合同签署方式越来越普及。相较于纸质合同,电子合同实现了通过互联网全程在线签署,那么通过第三方平台签订的电子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在发生纠纷的时候法院对电子合同又将如何认定?让我们通过一个案件详细了解一下。

案例简介

韩某与尚某系朋友关系,尚某多次向韩某借款合计3135元,韩某通过转账给尚某。2021年12月26日,尚某与韩某在“欠条说”小程序上签订欠款合同一份,载明欠款金额3135元,欠款期限自2021年12月26日至2022年12月25日。欠款到期后,尚某未能按时还款,韩某持该电子欠款合同诉至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要求尚某偿还上述欠款。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韩某与尚某在签订电子欠款合同时,需进行身份认证和人脸识别,合同上的签名为双方本人的电子签名,且根据平台出具的《电子合同签约证明》中载明了双方签订该合同时的身份信息及人脸认证情况,且对韩某提交的电子合同进行了hash信息对比,两份电子合同hash值一致,不存在修改的情况,因此能够认定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同时韩某也提供了向尚某支付借款的转账凭证,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形成民间关系。最终,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判决尚某偿还韩某欠款3135元。

法官提醒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电子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并且经可靠的数字签字后,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要按约定履行合同,在诉讼当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在现实生活中,在使用第三方平台、小程序等签订电子合同时要注意选择安全可靠的平台,关注使用的用是否有实名认证,签订的借条是否进行区块链存证,确保的便捷高效和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