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给大家分享的是如何写好财产保全申请书。诉讼财产保全,指的是在诉讼过程中,为了防止被告或者其他人转移、隐匿、毁损或者处分与案件有关的财产,导致胜诉后无法执行或者造成其他损害,原告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由法院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限制或者禁止被告或者其他人对相关财产进行处分或者转移的行为。说得通俗一些,就是打官司的过程中,一旦被告“不老实”,试图转移、藏匿自己的财产来逃避还债,原告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来提前“控制住”被告的财产,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财产保全申请书主要分为首部、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提供担保四部分。
一、首部要求信息完整准确
首部一般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被申请人基本情况等。应当写在正文的正上方,用黑体字或者加粗字体。应当简明扼要,一般为“财产保全申请书”或者“诉前(诉中)财产保全申请书”,以区分不同类型的财产保全。
申请人基本情况,主要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等,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应当写明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并根据实际情况写明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的相关信息。被申请人基本情况也应参考申请人信息格式写明。有多个申请人或被申请人的,应当分行写明,并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序号。
二、请求事项要求简明扼要
财产保全申请书的请求事项是指申请人向法院提出的具体的保全请求,包括要求法院采取哪些保全措施、对哪些财产进行保全、保全的期限和数额等。写好财产保全申请书的请求事项,有利于向法院明确地表达申请人的诉求,也有利于法院根据申请人的请求进行审查和裁定。
首先,我们要写明要求法院采取哪些保全措施,一般包括对财产的查封(针对不动产)、扣押(针对贵重财物)、冻结(针对银行存款)。其次,我们要写明对哪些财产进行保全,在申请书中详细地写明要求保全的财产的名称、性质、数量、数额、所在地等,以便于法院查找和控制。最后,我们要写明保全的期限和数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诉前财产保全期限为三十日,诉讼中财产保全期限为六个月。因此,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写明自己请求保全的期限,并且不得超过法定期限。
三、事实和理由要求真实具体
在财产保全申请书中,事实和理由的陈述是为了支持您的请求事项,并向法院展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威胁的证据和合理性。
首先,要简要介绍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涉及的案件情况,包括审理法院、案号、基本案情等。其次,要明确陈述被申请人转移、隐匿财产,企图逃避履行法律义务的事实,并提供证据支持,例如被申请人银行账的详细对账单和转账记录、相关证人证言等。在事实和理由写作中要注重强调被申请人的不当行为威胁了申请人自身的合法权益,属于妨害诉讼的行为,从而有助于法院批准财产保全申请。
四、根据法院要求提供担保
申请财产保全时,法院一般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以防止申请人滥用诉讼权利,造成被申请人不必要的损失。担保的形式主要包括财产担保、保证担保、保险担保、保函担保等,申请人需要根据法院的要求提供。
如果申请人最终败诉,法院判决被保全的财产重归被申请人,那么这些担保财产就要被用于赔偿被申请人的损失。这提示我们要认真对待财产保全申请,既要勇于运用这项诉讼权利,又要合理适度使用、避免给自己带来额外的担保财产损失。
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写好案件材料当然也包括财产保全申请书,一定不是只靠听别人讲解就可以做到的,必须得结合各自不同的案情来排兵布阵、遣词造句,即使是东周法务团队,也不可能做到一个模板打天下。必要的时候,建议寻求专业人士的指导和帮助。如果您有相关问题的困扰困惑,欢迎私信评论咨询东周法务团队,我们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把关撰写,关注我们将有更多精彩的内容。
附:财产保全申请书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