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长安网讯
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按照全省法院组织开展“五个一”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要求,古塔法院邀请锦州市古塔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锦州市古塔区城市建设管理局、锦州市局古塔分局、锦州市应急管理局等机关8名工作人员来院旁听一起民间纠纷案件庭审。
被告因资金周转向原告借款,并为原告出具借条,借条约定月利率1%。借款到期后,经原告多次索要未果,诉至法院。此案争议的焦点主要在于利息保护标准问题。
庭审中,承办法官思路清晰,准确把握争议焦点,原、被告双方围绕争议的焦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使得旁听人员不仅亲历了规范的民事诉讼审判程序,同时也切身感受到了法律的神圣与庄严。
庭审过后,在法院组织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性调解意见。根据民法典中有关利息部分的规定,既保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给予了被告一定筹措资金的时间,真正达到了“案结事了”的目的。
此次旁听庭审,是一堂生动的民间新旧条文适用的“普法课”,更是一堂民法典正确实施的大宣讲,有效提高了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古塔法院将以此次旁听庭审活动为契机,立足法院审判执行职能作用,聚焦民法典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在积极推进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同时,更将以点带面,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多的机会平台走进法院、了解司法,帮助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运用民法典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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